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公告编号:2016-061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7月13日以电话、邮件和传真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6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发起设立粤港合资证券公司投资金额的议案》。
为提高粤港合资证券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经与合作方协商,拟将粤港合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亿元追加至人民币15亿元,各方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增加出资金额。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发起设立粤港合资证券公司投资金额的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
股票简称:蓉胜超微 股票代码:002141 公告编号:2016-062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发起设立粤港合资证券公司投资金额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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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1.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月17日披露了《关于拟对外投资并签署设立粤港合资证券公司合作意向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于2016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投资设立粤港合资证券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5),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粤港合资证券公司,并与在香港注册的尚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尚乘”)、深圳市创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盛”)签署合作协议。上述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 为提高粤港合资证券公司的资金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经与香港尚乘及深圳创盛友好协商,拟将粤港合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亿元追加至人民币15亿元,各方按照持股比例同比例增加出资金额。
3. 2016年7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发起设立粤港合资证券公司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增加投资金额并与香港尚乘及深圳创盛签署相关协议,即公司拟对粤港合资证券公司的出资由人民币1.5亿元增加至人民币4.5亿元。
4.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对外投资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能生效。
5.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总资产为5.66亿元;本次设立合资证券公司拟对外投资总额为4.5亿元,超过了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总额的5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此次对外投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鉴于本次对外投资的标的——粤港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需要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且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能否最终获得核准以及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现阶段暂不启动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粤港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设立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15亿元
粤港合资证券公司的经营范围拟定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的批复及公司营业执照上的记载为准)。公司后续将基于经营发展的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增加营业范围。
粤港合资证券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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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方式:各方一致同意以现金出资的方式设立粤港合资证券公司,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进行出资。
三、增加发起设立粤港合资证券公司投资金额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
本次增加投资金额有利于提升合资证券公司的资金实力,增强业务发展能力,提高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规划目标和未来业务发展需求。
(二)存在的风险
1. 审批风险
因投资涉及外资控股的证券公司,在设立条件、股东资格、经营范围等方面均有相关法律法规约束,并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核准后方可实施。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合资证券公司能否成功设立存在不确定性。
2. 运营管理风险
拟设立的合资证券公司在配置、系统建设、市场开拓、管理制度等方面需要经过建设和完善的过程。合资证券公司在设立后能否快速完成各方面条件的顺利建设,能否实现健康高效地运营,实现预期发展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3. 短期盈利风险
证券公司的设立及开展业务需要一定的周期,产生盈利所需的时间可能较长,投资收益可能在其稳健发展后方能逐步实现,本项投资存在短期内不能获得投资收益的风险。
针对上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将充分调动有利资源,加强各合作方协作机制的建立和运作,优化组织结构体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监督机制,积极推进粤港合资证券公司的设立。
(三)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证券公司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预计本次参与发起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投资计划对公司2016年度业绩不产生较大影响。如果本项目获得证监会批准设立后,能够实现规模化收入并实现预期盈利,则会给公司带来长期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留意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蓉胜超微线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