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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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6-07-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3 股票简称:天润曲轴 编号:2016-037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6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在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4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

2、自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59,975,06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6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4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559,975,066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1,119,950,132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7月2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6年7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6年7月28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1,119,950,132股摊薄计算,2015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3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相应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具体内容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另行公告。

九、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办

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天润路2-13号

咨询联系人:周洪涛、冯春

咨询电话:0631-8982313

传真电话:0631-8982333

十、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