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 2016-067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集体接待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工作,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上海上市公司协会、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的“2016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公司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16年7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届时公司总经理纪安康先生、董事会秘书陈睿先生、财务总监于梅女士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上证路演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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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
股票代码:002454 公司简称:松芝股份 公告号: 2016-068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中小板监管函【2016】第141号(以下简称“监管函”),内容如下:
“你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2016年5月12日召开的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你公司于7月9日披露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7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7月15日。你公司未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案后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宜。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1.4.5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在2016年7月21日前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对外披露,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对监管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说明。现将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一、整改措施
1、核查原因
由于公司有三名股权激励对象于近期离职,公司于2016年7月4日启动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于2016年7月8日完成相关限制性股票回购工作,并于7月8日披露《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告》(公告编号:2016-062)。由于在办理限制性股票回购过程中,无法完成利润分配工作,因此,公司于7月9日披露《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63),将股权登记日定为7月14日,除权除息日定为7月15日。
2、利润分配工作进展
为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利润分配工作,在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后,公司立即启动利润分配工作。公司本着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2,12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0.80123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分配利润共计33,821,600.00元。本次实施方案及调整原则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
公司根据《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63),以7月14日为股权登记日, 7月15日为除权除息日,于2016年7月15日完成2015年年度权益分派工作。
3、组织培训,加强法规学习,合理安排相关工作时间
组织公司相关部门主要人员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进行认真学习并强调学习重要性。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培训,增强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水平。在遇到多项工作同时推进过程中,合理安排各项工作进度,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工作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4、加强沟通协调
提高公司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以确保各项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得以完成,避免该类情况再次发生。
二、整改责任人及期限
1、整改责任人:董事会秘书
2、整改责任部分:证券部
3、整改期限:长期落实,持续规范。
特此公告,并向广大投资者致歉。
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