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福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7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6年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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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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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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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成立于2015年11月2日;
2、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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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成立于2015年11月2日;
2、比较基准=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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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载明日期。
洪木妹女士为本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按照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加强了对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的分析,确保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二季度,债券市场大幅震荡。受“营改增”消息影响,4月份债市延续三月份调整态势,债券收益率加速上行,七天回购价格也大幅波动。之后,随着市场对“营改增”试点办法解读逐渐深入,以及“营改增”补充规定的发布,市场情绪开始稳定,债券收益率开始回落;随后陆续发布的经济数据显示经济下行压力增加,并且通胀呈回落态势,推动市场作多情绪,长端收益率加速下行;但由于接近半年,市场对资金面仍然谨慎,短端利率下行受阻,但实际上市场资金面一直到六月份末都呈较宽松状态。本基金在二季度受流动性冲击有限,并把握短端利率上行时点,加大同业存单和协议存款配置,抬高了组合资产整体收益率。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华福现金增利投资回报率为0.7121%,业绩比较基准率为0.087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6月份市场资金宽松程度超市场预期,半年时点过后,资金面的担忧消失,短端资产收益率预计将快速下行。本基金将坚持货币基金作为流动性管理工具的定位,将基金资产安全和收益稳定置于高收益要求上。三季度将灵活调整组合杠杆,保证产品的流动性的前提下,在合适的时点选择收益率较高的同业存单和协议存款进行配置。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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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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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无。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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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不超过120天,按合同约定若有超过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调整。本处的180天已依照基金合同约定调整为按120天予以列示。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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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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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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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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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无。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票面利率或协议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与折价,在剩余存续期内平均摊销,每日计提损益。
5.8.2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本基金持有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5.8.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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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4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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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注: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华福现金增利货币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华福现金增利货币基金基金合同》;
3、《华福现金增利货币基金招募说明书》;
4、《华福现金增利货币基金托管协议》;
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7、报告期内华福现金增利货币基金在指定报刊上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处、基金托管人处。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
公司网站:www.hffunds.cn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00-96326
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21日
2016年第二季度报告
2016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华福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