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6-080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7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进行融资的议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
本次注册发行的基本方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决定并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一切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中期票据的顺利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决定并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监管政策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或修订、调整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一切事宜。
2、审核、修订、签署及决定发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
3、聘请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
4、办理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登记、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一切相关事宜和手续。
5、决定终止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发行项目。
6、办理与实施本次中期票据项目相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之日起生效,在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8、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对外投资权限的议案》;
在确保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为抓住金融证券行业发展机遇,辅助公司主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累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金额内,利用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自筹资金,投资金融或类金融项目以及参与投资广州粤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设立或管理的基金类产品。拟投资的方向为:1、地产基金:设立地产基金及投资;2、金融业投资:对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及类金融业投资;3、股权投资:主要投资领域为高新技术、大健康、大环保、现在服务业等;4、证券市场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定向增发、新三板投资;5、债权投资:发起设立基金,投资于房地产项目债权。
本次授权事项的基本方案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四、《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8月5日召开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主要议案如下:
(一)、《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进行融资的议案》;
(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决定并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一切事宜的议案》;
(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对外投资权限的议案》。
具体召开事宜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的《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6-081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风险及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注册发行基本方案
1、注册规模:拟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2、发行时间及期限: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单次中期票据的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3、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以及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正常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4、发行利率:以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确定,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6、发行方式: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决议的有效期限:本次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了保证公司中期票据的顺利发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决定并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需要、监管政策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或修订、调整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的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担保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一切事宜。
2、审核、修订、签署及决定发布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必要文件。
3、聘请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
4、办理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登记、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一切相关事宜和手续。
5、决定终止实施本次中期票据发行项目。
6、办理与实施本次中期票据项目相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之日起生效,在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8、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审批程序
本项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最近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事宜能否获得注册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6-082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目的:在确保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为抓住金融证券行业发展机遇,辅助公司主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拟投资范围及方向:金融或类金融投资以及广州粤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设立或管理的基金类产品。投资方向为:1、地产基金:设立地产基金及投资;2、金融业投资:对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及类金融业投资;3、股权投资:主要投资领域为高新技术、大健康、大环保、现在服务业等;4、证券市场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定向增发、新三板投资;5、债权投资:发起设立基金,投资于房地产项目债权。
●拟投资金额: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累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金额内;上述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公司下属控股公司的自筹资金。
●授权期限:从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完成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止;
●特别说明事项:本次只是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对年度内董事会或公司经营管理层对金融或类金融产品进行投资的授权行为,其后如公司具体发生相关的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信息披露的规定及要求,进行审议及详细披露。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在确保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为抓住金融证券行业发展机遇,辅助公司主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累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金额内,利用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的自筹资金,投资金融或类金融项目以及参与投资广州粤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设立或管理的基金类产品。拟投资的方向为:1、地产基金:设立地产基金及投资;2、金融业投资:对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及类金融业投资;3、股权投资:主要投资领域为高新技术、大健康、大环保、现在服务业等;4、证券市场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定向增发、新三板投资;5、债权投资:发起设立基金,投资于房地产项目债权。
(二)本次对外投资的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授权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方向及范围
本次拟进行投资的范围为金融或类金融投资以及广州粤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设立或管理的基金类产品。投资方向为:1、地产基金:设立地产基金及投资;2、金融业投资:对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及类金融业投资;3、股权投资:主要投资领域为高新技术、大健康、大环保、现在服务业等;4、证券市场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定向增发、新三板投资;5、债权投资:发起设立基金,投资于房地产项目债权。
广州粤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16年5月13日。住所为: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法定代表人:杨树坪;主营项目类别为: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1、企业自有资金投资;2、投资咨询服务;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公司出资3亿元人民币,占比60%。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授权,是公司为了在确保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为抓住金融证券行业发展机遇,辅助公司主业更好更快地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2、本次对外投资的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公告编号:2016-083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5日
至2016年8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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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议案事宜公司已于2016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至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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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二)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0-87386297)。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新马路170号四楼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10600 电话:020-87379702
传真:020-87386297
联系人:蔡锦鹭、徐广晋
(四)登记时间:
2016年8月4日9:30至17:00,2016年8月5日9:30—12:00。
六、其他事项
(一)网络投票的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5、公司将结合会议现场的表决结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平台在8月5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告最终的表决结果。
(二)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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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