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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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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告知函》暨诉讼案件进展公告

2016-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全新好 公告编号:2016—142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告知函》暨诉讼案件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原称“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博融”)、练卫飞先生因涉及为广州汽车博览中心(以下简称“汽博中心”)、练春华先生及广州发展汽车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城”)对汕头汇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头汇晟”)的相关债务提供担保,后因相关结算问题引发纠纷,汕头汇晟对上述五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4年6月10日、2015年6月30日、2016年1月6日、1月26日、7月15日发布的《关于媒体报道事项的澄清公告》、《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2015】第555号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2016】第10号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关于收到〈诉讼案件告知函〉暨诉讼案件进展公告》等相关公告内容。

二、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6年7月21日收到深圳前海全新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转来广东正大联合律师事务所向其送达的《告知函》,函件告知内容如下:

“汕头汇晟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与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被执行人)、练卫飞(被执行人)等债权纠纷一案【执行案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穗中法执字第4276号】及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案号:(2016)粤01民初257号】,有关情况如下: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将其查封的被执行人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零七股份,已改名为全新好,证券代号:000007)的3100万股移交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对该财产的续封、解封和变价、分配等后续工作,交由该院办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再负责。”

由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与广州博融诉讼一案,东吴证券对广州博融投资有限公司质押的3100万股股权享有顺位在先的担保物权,可向法院要求对该股权进行处置,其已依据该案生效判决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1月6日、1月26日披露的《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2015】第555号关注函回复的公告》、《深圳市零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交所公司部【2016】第10号问询函回复的公告》,2016年7月15日披露的《关于收到<诉讼案件告知函>暨诉讼案件进展公告》)

三、对公司的影响

若广州博融所持上述公司股份被拍卖或处置,有可能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将积极跟进该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