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乌鲁木齐市东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变更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编号:临2016-042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乌鲁木齐市东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变更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乌鲁木齐市东风超市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风超市公司”)就公司租赁开设的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5号的超市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房产及设备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签订《变更协议》,将该项目房产租金下调为每年394.96万元,新的房产租金标准自2016年6月21日起执行,直至合同租赁期届满。签订上述协议后,该项目租赁期间(十二年)房产租金由5,689.00万元减少至4,705.72万元。原《租赁合同》其他条款不变。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签订上述《变更协议》,可减少公司对该项目的房产租金总支出983.28万元(其中:减少公司2016年租金支出53.04万元;减少公司2016年租金成本约28.19万元),从而降低该项目经营成本,有利于缓解其经营压力,缩短该项目的市场培育期。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1年6月8日,公司与东风超市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民路5号(即晨报大厦底商部分)地下一层至地上二层共计约5,600平方米的商业房产开设超市。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11年5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该项目已于2011年11月26日开业。
二、签订《变更协议》的目的
近年来,公司按照既定发展规划,大力拓展商业主营业务规模,加速疆内商业网点的布局,然而受国内及自治区经济增速持续放缓、商业零售业态转型、电商崛起等多重因素影响,公司新拓门店培育期较预期均有所延长,使得公司商业主营业务利润大幅下降。现为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经公司与该项目的出租方东风超市公司协商一致,同意就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签订《变更协议》。
三、《变更协议》的主要内容
原《租赁合同》第五条“房产租金及设备租赁费的缴纳期限”中第(二)款约定的房产租金标准为“自2011年9月21日至2012年6月20日,9个月租金为人民币285万元;自2012年6月21日至2014年6月20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380万元;自2014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0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448万元;自2017年6月21日至2020年6月20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516万元;自2020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0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584万元;租赁期间(十二年)租金共计5,689万元人民币”,现变更为“自2016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20日,每年租金为人民币394.96万元;设备租赁费仍按照原合同执行”。变更后该项目租赁期间(十二年)房产租金为4,705.72万元人民币。新的房产租金标准自2016年6月21日起执行,直至租赁期届满。
四、变更前后的具体租赁期限及房产租金金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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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上述房产租金中未含设备租赁费;
②上述房产租金均为含税租金。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签订上述《变更协议》,可减少公司对该项目的房产租金总支出983.28万元(其中:可减少公司2016年租金支出53.04万元;减少公司2016年租金成本约28.19万元),从而降低该项目经营成本,有利于缓解其经营压力,缩短该项目的市场培育期。
六、备查文件:《变更协议》。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