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180 证券简称:艾派克 公告编号:2016-062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7月21日,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发布了《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6年7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6-061),公司定于2016年8月5日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通知中第二大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第一小项《议案名称》的第二点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下的三个小议案误将独立董事错写为非独立董事,现进行更正,具体内容如下:
原公告中:
2.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邹雪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刘纯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谢石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现修改为:
2.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邹雪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刘纯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谢石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除上述事项更正外,2016年7月21日披露的《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股东大会议案及各项事务未发生变更。更正后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全文附后。
特此公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召开的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为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决议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应提交由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8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8月4日-2016年8月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4日15:00至2016年8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2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2016年8月2日(星期二)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B区公司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特别说明: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股东代表监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汪东颖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严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庞江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关于选举汪栋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关于选举王彦国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关于选举刘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邹雪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刘纯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谢石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 审议《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1)关于选举曾阳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2)关于选举李东飞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上述全部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信息披露业务中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要点,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及相关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2016年7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8月4日(星期四),8:30-11:30,14:30-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6年8月4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B区公司证券部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19085 传真:0756-3265238
4.其他事项:
(1)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登记日办理会议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按照上文第2点登记方式的要求,凭完整、有效的证明文件在会议现场办理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会议咨询:
联系电话:0756-3265238
联系人:张剑洲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张剑洲
2.电话:0756-3265228
3.传真:0756-3265238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珠海大道3883号01栋7楼B区
5.邮编:519075
6.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 362180
2. 投票简称:艾派投票
3. 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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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六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
附注说明:
1、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议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6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6;议案2选举独立董事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议案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代码:002180 股票简称:艾派克 公告编号:2016-063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纳科技”)的相关资料, 获悉赛纳科技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限售流通股股份被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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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自2016年07月21日起至赛纳科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办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之日止。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赛纳科技共持有公司股份684,698,08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74%。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312,753,700股,占总股本的31.40%。
二、其他说明
2014年3月19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即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2015年5月6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赛纳科技与公司分别签订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赛纳科技承诺:上述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预测利润数时以所持股份进行补偿。具体详见2014年3月21日、2015年5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本次质押不影响业绩承诺的正常履行,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股票质
押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艾派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