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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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6-014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7月1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7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公司全体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高振坤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由于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提名,聘任王清泉先生、李维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本次提名事项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事前审核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简历附后)

同意11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个人简历:

1、王清泉先生,52岁,大专学历,执业药师。历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中原经营分公司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经营分公司经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分公司副经理、常务副经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分公司经理、经营分公司党总支书记。现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分公司经理、经营分公司党总支书记。

2、李维祥先生,57岁,大专学历,主管药师。历任北京同仁堂制药厂技术科副科长、科长,北京同仁堂制药厂质量保证部主任、副部长,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北分厂副厂长,同仁堂制药厂北分厂厂长、北分厂党总支书记,同仁堂制药厂南分厂厂长。现任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同仁堂制药厂南分厂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