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6-051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6年6月22日和2016年7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详细情况见刊登于2016年6月23日及2016年7月11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人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大宗交易)的方式买入公司股票。截至2016年7月2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购买,购买公司股票1,908,700股,购买均价51.71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股票锁定期自本公告日起12个月。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6-052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7月13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现场会议将于 2016 年7月28日 14: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有关事项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7月27日—2016年7月28日
其中,交易系统:2016年7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互联网投票系统:2016年7月27日下午15:00—7月28日下午15:00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六)股权登记日:2016年7月22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表决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该代理人不必是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0层
(九)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记名书面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朱烨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沈飒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赫喆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赵学荣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贺岩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选举刘开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1.2 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白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赵燕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选举顾凌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监事候选人:
选举汪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选举孙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3. 关于修改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1、2需累积投票、逐项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议案3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7月13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一)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登记:凡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到本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如附件二)、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如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方式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凭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6 年7月27日 16:00 前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登记时间:
2016年7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5、登记地点: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0层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贺岩 李燕
联系电话:010-62309608
传 真:010-62309595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9号唯实大厦10层
邮政编码:100191
(二)会议费用: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57
2、投票简称:金财投票
3、投票时间: 2016年7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金财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举,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1.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1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1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每一项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如4.00元代表议案3。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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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委托数量”下填报表决意见,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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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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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代表本人出席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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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采取累积投票制度。请在所列每项议案之“表决结果”栏中填写同意的股数,否则无效。 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出董事或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投票权按意愿进行分配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或监事。(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2. 请在非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所对应的表决意见栏内用“√”选择,每一议案限选一项,多选、不选或使用其它文字及符号的视同弃权统计。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股东登记表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57 证券简称:中科金财 编号:2016-053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
低于5%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7月21日收到公司股东蔡迦女士的通知,蔡迦女士于2016年7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共计1,908,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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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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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蔡迦女士自2015年1月29日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2.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公司股东蔡迦股份锁定承诺情况: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上述锁定和限售外,承诺所持公司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4.在减持前无最低减持价格承诺;
5.本次减持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本次减持完成后,蔡迦女士不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