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6-048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7月22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21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9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的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根据发行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联系方式:
1、发行人: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阳、黄永平、张小青
电话:0574-87841061
传真:0574-87831133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饶宇、朱桢
发行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2321 9490、021-2321 9496
传真:021-6360 8081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6-049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发布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6-046。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涉及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并实行累积投票。
现将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中附件“ 授权委托书”更正如下:
授权委托书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于2016年7月19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6-046),除附件“ 授权委托书”作上述更正之外,该公告的其他内容不变。
因公司对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中“授权委托书”的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