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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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6-046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7月2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拟设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公司拟通过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向资本市场发行的证券将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发售规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支付固定利率,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发售,目标发售规模占总发售规模的90%;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票面利率、无期间收益,目标发售规模占总发售规模的10%,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 9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16-047

转债代码:110032 转债简称:三一转债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拟设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专项计划概述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拓宽融资渠道,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即通过公司聘请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光证资管”)设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 “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本次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预计不超过3年,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化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项目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等。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基础资产

本次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来源于公司子公司上海三一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三一重机有限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对经销商享有的应收账款及附属权益。该部分基础资产能够产生稳定的可预测现金流,整体风险较小。

(二)交易结构

光证资管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并设立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向本公司购买基础资产,专项计划将向公司一次性支付购买款项。

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基础资产回收资金产生的现金流将按约定划入指定账户,由专项计划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分配指令对现金流进行分配。若出现专项计划资金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和本金的情形,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支付承诺人将承担补足差额义务。

(三)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向资本市场发行的证券将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发售规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支付固定利率,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发售,目标发售规模占总发售规模的90%;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票面利率、无期间收益,目标发售规模占总发售规模的10%,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三、专项计划管理人情况介绍

光证资管成立于2012年2月21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2亿元;公司经营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17层,公司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光证资管已于2012年4月25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获得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四、专项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本计划的实施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资产证券化是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另一种融资形式,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

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专项计划是受银行信贷政策影响较低的创新融资模式;

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促进公司业务更好的开展。

五、影响专项计划的因素

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拟申请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发行,对应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本次专项计划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