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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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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末未分配利润送红股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实施补充公告

2016-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388 股票简称:怡球资源 编号:2016-064号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末未分配利润送红股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实施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0日披露的《2015年末未分配利润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编号:2016-060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事后审核要求,公司对上述公告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扣税补充说明:

对于香港交易所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 A 股股票(简称“沪股通”)股息红利扣税问题,根据财税[2014]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对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投资上交所上市A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不具备向中国结算提供投资者的身份及持股时间等明细数据的条件之前,暂不执行按持股时间实行差别化征税政策,由上市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并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扣缴申报。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上市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特此公告。

怡球金属资源再生(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