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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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2016-07-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6-049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84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6,701,600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人和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胡申

电话:021-66528130 传真:021-56770134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佳夏

电话:010-56510909 传真:010-56510729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04 900902 证券简称:市北高新 市北B股 公告编码:临2016-050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5.30元/股调整为15.28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17,647.06万股调整为不超过17,670.16万股。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2015年12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及2016年1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临2015-065、临2015-077和临2016-003)。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5.30元/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7,647.06万股。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 (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公司分别于2016年3月23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该预案,公司以2015年末总股本760,297,0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2元现金(含税)(B股股利折算成美元支付)。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公告了《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6-039)。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红方案的股权登记日A股为2016年5月18日,B股为2016年5月23日,除权除息日为2016年5月19日。现金红利发放日A股为2016年5月19日,B股为2016年6月1日。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16年6月1日全部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已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事项,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15.30元/股调整为15.28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10月21日,发行价格为15.30元/股。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5.28元/股。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15.30元/股-0.02元/股=15.28元/股

本次调整已经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17,647.06万股调整为不超过17,670.16万股。

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市北集团将以其持有的欣云投资49%的股权参与认购。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15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0807243号),欣云投资的整体评估价值为1,144,658,363.11元,该评估结果已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备案编号:备沪国资委201500086号),公司与市北集团协商确定欣云投资49%股权的最终作价560,882,597.92元。市北集团认购的股票数量=欣云投资49%股权的最终作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对于发行股份因尾数原因而调整的不足1股的余额部分,由市北集团无偿赠予给上市公司;其余股份由其他特定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市北集团不参与本次发行定价的市场询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