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3993 股票简称:洛阳钼业 编号:2016—041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洛阳钼业”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7月2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27日上午11点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公司监事、财务总监和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朝春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并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聘请独立财务顾问、保荐业务等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增加不超过两家独立财务顾问并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聘请独立财务顾问、保荐业务等协议,具体为:
1. 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需要,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增加不超过两家独立财务顾问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
2. 授权董事长签署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聘请独立财务顾问、保荐业务、承销协议等。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由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并处理全资子公司洛阳钼业控股有限公司(CMOC Limited)增资相关事宜议案》。
同意授权由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并处理全资子公司洛阳钼业控股有限公司(CMOC Limited)增资相关事宜,具体为:
1. 授权由董事长或财务总监决定对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洛阳钼业控股有限公司(CMOC Limited)进行增资的具体时间、方式及金额;
2. 授权由董事长或财务总监签署与上述增资事宜相关的文件;
3. 前述两项授权须在公司收到的河南省商务厅《境外投资企业备案通知书》【豫商外经函[2016]169 号】备案范围内行使。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由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20亿元人民币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采用固定利率形式,由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在该期超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保持不变。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归还公司银行借款及补充营运资金,并授权董事长在符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已注册超短期融资券的各次发行金额和期限,累计发行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短期融资券)本金余额不超过30亿元。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