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6-045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7月27日上午10时在武汉市新华路186号福星国际商会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少群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的议案》;
根据业务需要,公司拟将香港子公司记账本位币由人民币改为美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香港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6-046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香港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情况概述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经营地在香港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别为:融福国际(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融福”,于2013年3月11日成立)、融福国际(香港)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融福置业”,于2013年6月20日成立)、汇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辰公司”,于2013年06月20日成立)和尚善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善投资”,于2010年8月16日成立),上述四家子公司以下合称“香港子公司”。
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前,香港子公司均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香港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的议案》,同意香港子公司从2016年4月1日起开始将记账本位币由人民币变更为美元,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1、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企业选择记账本位币的相关要求及香港子公司主要从事的海外业务开拓及经营活动,公司结合未来发展规划,通过评估使用人民币、美元计量对公司的影响,认为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更能反映香港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具体原因如下:
(1)香港子公司的经营活动主要以美元进行计价和结算。
香港融福、香港融福置业、汇辰公司和尚善投资作为本公司海外地产开发项目的融资平台,计价与结算货币均为美元。
(2)香港子公司的经营性费用尽管主要以人民币和港币进行支付,但定价均与美元挂钩。
(3)香港子公司的融资活动主要是美元贷款和美元债券。
综上所述,公司重新考虑,认为香港子公司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能提供更可靠、更真实的会计信息。
2、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香港子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变更后,香港子公司将以美元为记账本位币。
3、变更日期:2016年4月1日。
二、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对当期(2016年 4-6月)的影响数
经测算,自 2016年 4月 1日起,记账本位币由人民币改为美元,对公司会计报表的影响为:2016年第二季度利润总额增加人民币1,892.44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总资产增加人民币 1,784.41万元。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以前期间的影响
由于涉及到香港子公司以前年度绝大部分账务处理,确定对于净利润的累计影响不切实可行,故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拟从2016年4月1日起开始执行,并采用变更当日的即期汇率将所有项目折算为变更后的记账本位币。
三、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有利于提供更可靠相关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理会审议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的相关资料,认为:公司本次根据实际情况,将香港子公司记账本位币由人民币改为美元,使公司的记账本位币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记账本位币的变更。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是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
四、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股票代码:000926 股票简称:福星股份 编号:2016-047
债券代码:112220 债券简称:14福星01
债券代码:112235 债券简称:15福星01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5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7月27日下午14时在公司综合楼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谭才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香港子公司记账本位币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是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记账本位币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承诺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