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6—098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6年7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 集 人: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邰宏伟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7人,代表股份1,033,742,2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505%。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1,033,690,1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548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52,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3,732,258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3,129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5%;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1,033,720,958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1,3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61,829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7%;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11,3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8%。
2. 发行方式及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1,033,720,958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1,3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61,829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7%;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11,3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8%。
3.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1,033,720,958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1,3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61,829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7%;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11,3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8%。
4.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1,033,720,958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1,3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61,829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7%;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11,3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8%。
5.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1,033,720,958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1,3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61,829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7%;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11,3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8%。
6.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1,033,720,958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1,3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61,829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7%;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11,3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8%。
7.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1,033,720,958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1,3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61,829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7%;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11,3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8%。
8. 股票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1,033,720,958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1,3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61,829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7%;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11,3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8%。
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1,033,720,958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1,3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61,829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7%;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11,3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8%。
10. 决议的有效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1,033,720,958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9%;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11,3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61,829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7%;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11,3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38%。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3,732,258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3,129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5%;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3,732,258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3,129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5%;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3,732,258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3,129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5%;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3,732,258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3,129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5%;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3,732,258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3,129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5%;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3,732,258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3,129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65%;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35%;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33,732,258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0%;反对10,00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公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29,499,169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95%;反对4,243,089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05%;弃权0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忠轩、赵毅民
3、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规则》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6—099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认购上海中城勇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
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于2016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参与认购上海中城勇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6月25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参与认购上海中城勇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基金份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4)。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本次参与投资的上海中城勇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城勇略基金”)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工作(备案编码:SK7261),该基金的基本情况如下:
1、基金名称:上海中城勇略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币种:人民币现钞
3、基金类型:股权投资基金
4、基金管理人名称:上海中城荣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托管人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主要投资领域:中城勇略基金主要以股权投资的方式,投资于“中国城市房地产开发商策略联盟”成员孵化的优质创业公司或市场上优质创业公司
截至目前,中城勇略基金的规模为人民币3,600万元,公司以自有资金认购中城勇略基金份额为人民币300万元,首期已实缴人民币60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