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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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6-07-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28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1、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10万份至50万份(含);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2、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100089(免长话费)或0755-88399000和网站www.cryuanta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开始正式管理本基金。本基金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具体时间由本基金管理人于申购、赎回开放日前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8日

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

关于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

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7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人民币。B类基金份额的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单笔5,000,000元人民币,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元人民币。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申购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A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份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单笔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00份基金份额。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转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差异情况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基金转换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的差额收取补差费。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不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的,补差费为零。

2)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基金转换的计算公式

A=[B×C×(1-D)/(1+H)+G]/E

F=B×C×D

J=[B×C×(1-D)/(1+H)]×H

其中,

A 为转入的基金份额数量;

B 为转出的基金份额数量;

C 为转换当日转出基金份额净值;

D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E 为转换当日转入基金份额净值;

F 为转出基金份额的赎回费;

G 为转出基金份额对应的未支付收益,若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市场基金的,则G=0;

H 为申购补差费率,当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时,则H=0;

J 为申购补差费。

本基金转出赎回费为0,转出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出资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转入份额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在转入基金的基金资产中列支。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开通本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以及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2)代销机构: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发行和管理的基金,包括华润元大富时中国A5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835)、华润元大安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73)、华润元大现金收益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324,B类000325)、华润元大信息传媒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22)、华润元大医疗保健量化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46)、华润元大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1212,C类001213)、华润元大中创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1713)。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

(3)投资者可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4)当日的基金转换申请可以在当日交易结束时间前撤销,在当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须同时代理拟转出基金及拟转入基金的销售。

(6)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转换当日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7)基金转换遵循“份额转换”的原则,转换申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转换申请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当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必须一次性申请转换。

(8)基金份额在转换后,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

(9)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视同基金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同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10)当某笔转换业务导致投资者基金账户内余额小于转出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最低持有份额”的相关条款规定时,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或降级。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2)代销机构: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开放日申请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与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3)通过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最低扣款金额为人民币100元。代销机构具体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办理详情请见代销机构业务规则,或咨询其客服电话。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1.2 场外代销机构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2 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7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7月7日《中国证券报》的《华润元大现金通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查阅相关文件。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ryuanta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1000-89)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润元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