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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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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16-029】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2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短期融资券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对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有权机构的相关规定,考虑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决定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短期融资券,本次短期融资券采取一次性同时注册多期、根据资金需求分期发行的方式。

表决情况: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16年7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临2016-030】。

议案二、关于转授权董事小组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具体事宜的议案:为提高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效率,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总经理关柏林先生和董事、董事会秘书黄松青先生,依据适用法律、市场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办理短期融资券发行等相关事项。

表决情况:表决票11票,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内容详见2016年7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临2016-030】。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06 证券简称:大秦铁路 公告编号:【临2016-030】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其中,首期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第二期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第三期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第四期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短期融资券发行具体事宜的议案》,对照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等有权机构的相关规定,考虑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决定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次短期融资券”)。

一、申请注册方案

本次短期融资券采取一次性同时注册多期、根据资金需求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首期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第二期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第三期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40亿元),第四期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

二、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效率,公司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总经理关柏林先生和董事、董事会秘书黄松青先生,依据适用法律、市场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意见,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决定、办理以下事项:

1.聘请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和相关法律文件。

2.在取得有权机构批准后,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及市场条件,在中国境内发行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并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3.根据资金需求及市场利率变化情况,在注册有效期和注册额度内择机确定具体发行时间、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及发行利率,办理短期融资券登记及托管事宜,并签署必要的文件。

4.在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本授权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和《关于转授权董事小组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内容详见2016年7月2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029】。

四、其他

短期融资债券注册发行事宜需在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