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63 公司简称:陆家嘴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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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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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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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上海自贸试验区全面巩固扩大阶段性成果的关键之年,是国资国企改革实现关键突破的攻坚之年,更是公司全力加速转型发展,实现战略升级的跨越之年。上半年,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以“改革、管理、营销、建设”四轮为依托,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强主业,促改革,谋发展,坚持“稳健经营、持续发展”理念,实现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尤其是住宅房地产销售板块,公司牢牢抓住了今年市场利好,提前实现了全年销售目标。总体经营计划进展说明如下:
1、公司上半年实现土地和房产销售收入(含预收款)约28.0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27.21亿元的103.2%,与2015年同期相比增加约60.5%。其中办公物业销售收入约为1.0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3.19亿元的33.9%,与2015年同期相比减少约46.0%;房产销售收入约为26.4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23.02亿元的114.9%,与2015年同期相比增加约70.6%;
2、公司上半年实际实现物业租赁收入约16.26亿元(含税),完成年度计划33.1亿元的49.1%,与2015年同期相比增加约22.5%。其中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物业租赁收入约12.52亿元(含税),完成年度计划25.9亿元的48.3%,与2015年同期相比增加约21.6%;合并报表范围外实现物业租赁收入约3.74亿元(含税),完成年度计划7.2亿元的51.9%,与2015年同期相比减少约14.0%,公司近期投入使用的东方汇项目收入将主要体现在下半年度;
3、公司上半年实际实现物业管理及服务性收入约5.47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2.5亿元的43.8%,与2015年同期相比增加约18.1%;
4、公司上半年的项目开发投资支出约为19.11亿元,完成年度计划51.6亿元的37.0%,与2015年同期相比减少约11.1%;
5、公司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8.82亿元,与2015年同期相比增加约30.8%。
上半年,作为陆家嘴地区办公物业的最大业主,伴随着在营物业面积持续增加,公司营销职能正从单一租赁和客户维护,向专业商业地产资产管理转变。上半年,公司租赁招商既迎来了自贸区扩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产业转移双重机遇,也面临着陆家嘴地区新增供应量持续入市和新型金融类企业危机频发的双重挑战,招商团队坚持机制创新、方式创新、服务创新,以核心客户为切入点,通过一对一、点对点对接洽谈,以楼招商、以楼引资、以楼聚税、以楼兴业,为区域功能集聚和地区产业转型升级发挥积极作用。截至上半年末,公司在营物业面积达到181万平方米,可租赁物业的出租率达到86.7%。同时,公司牢牢把握住了住宅产品销售的机遇,去化速度和价格等综合业绩再创新高。公司通过完善联合代理管控机制、引导联合代理商形成良性竞争、完善售楼处导视系统等措施,住宅销售业绩再创新高。上半年,实现住宅销售合同金额24.1亿元,销售面积7.5万平方米。
下半年,公司最重要的任务是凝心聚力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确保“地产+金融”双轮驱动战略全面启动,抓紧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确保新区国资国企改革2016年度核心任务顺利完成。同时,公司要努力做大、做强“陆家嘴地产”,继续大力推进“走出去”战略。要在投资资源的落地上有实质性突破,抓紧推进已有在谈项目,确保尽早落地。要继续放宽眼界,立足上海、聚焦浦东、拓展天津,通过持续的投资拓展,实现“储备、建设、投运”的良性循环。要专业化地推进产品租、售、管,确保在营核心资产价值持续提高。
公司商业地产的主营业务要以“自贸区发展”、“科创中心建设”和“金融改革提速”为机遇,继续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重点项目为抓手,以在营物业为依托,通过良好的招商,持续提升在营物业价值。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参见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股票代码:A股:600663 B股:900932 股票简称:陆家嘴 陆家B股 编号:临2016-055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7日在上海东怡大酒店(浦东丁香路555号)以现场以及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唐子来独立董事和颜学海独立董事委托钱世政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签署文件。会议由李晋昭董事长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16年中期报告的确认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黎作强先生、邓伟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周路平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瞿承康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上述董事人选任免事宜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后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公司董事会谨对周路平先生、瞿承康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关于同意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董事意见书》,发表以下独立意见:“1、合法性。经认真审阅黎作强先生、邓伟利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资料,没有发现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上述人员任职资格合法。 2、程序性。对于上述董事候选人提名的相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提名黎作强先生、邓伟利先生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专项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编号:临 2016-057)。《公司章程》(2016年7月27日修订)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实行与公司业绩指标挂钩的超额奖励的议案》
全体独立董事签署了《关于同意2016年实行与公司业绩指标挂钩的超额奖励的独立董事意见书》,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2016年实行与业绩指标挂钩的超额奖励,由公司依据所处行业、参照同等规模企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同意2016年实行与公司业绩指标挂钩的超额奖励。”。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合资成立上海陆家嘴川沙现代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
同意出资6.5亿元人民币,和上海浦东川沙经济园区有限公司共同合资成立上海陆家嘴川沙现代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股权比例为65%。
此项交易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 条中的相关披露标准。
本项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
黎作强,男,1966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曾任咸宁地区建设银行人事科科员、办公室副主任,湖北省建行宣传处、建设银行报社编辑、记者,国泰君安证券总裁办公室主任、支部书记,兼保密办主任、直属党委委员。现任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邓伟利,男,1964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副教授。曾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学系党总支副书记,复旦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人事处副处长兼人才引进办公室主任,中国华源集团上海天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总经理,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股票代码:A股:600663 B股:900932 股票简称:陆家嘴 陆家B股 编号:临2016-056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7月27日在上海东怡大酒店(浦东丁香路555号)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芮晓玲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201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未发现参与2016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A股:600663 B股:900932 证券简称:陆家嘴 陆家B股编号:临2016-057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战略发展需要,并经2016年7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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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的上述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A股600663 B股:900932 股票简称:陆家嘴 陆家B股 编号:临2016-058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要求,特此公告公司2016年第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1.至二季度末,公司持有的主要在营物业总建筑面积达158万平方米,其中甲级写字楼的总建筑面积115万平方米,高品质研发楼的总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商铺物业的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住宅物业的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1-6月,公司实现房地产租赁收入为12.43亿元,同比增加32%。
2.至二季度末,公司在售的上海住宅物业的总建筑面积达12万平方米,以在售面积为基础计算的去化率为95%;在售的天津住宅物业的总建筑面积达25万平方米,以在售面积为基础计算的去化率为91%。1-6月,公司住宅物业销售签约面积7.5万平方米,合同金额为24.1亿元。1-6月,公司实现住宅销售收入3.27亿元,同比减少近57%。
3.1-6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对方55%的股权)转让2-3地块上的东方汇广场中的部分商业建筑,实现的营业收入约为17.4亿元。
上述部分经营数据未经审计,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