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
秘书职责的公告

2016-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1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

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会秘书朱勇先生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离职,公司及时指定副总经理艾亮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董秘辞职的公告》)。鉴于副总经理艾亮女士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三个月期限即将到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201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艾立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2

湖南艾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7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艾立华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权益保护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3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6年7月28日上午在艾华集团办公楼二楼第五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远彬主持,参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举手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主要内容:监事会同意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对公司编制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实际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6-034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现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0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74元,共计募集资金1,037,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9,334,615.0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7,665,384.9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位。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15]第10033号)。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621,422,867.44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18,285,957.78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84,528,475.26元,其中购买理财366,000,000元,现金余额18,528,475.26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放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6月11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交通银行益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银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开承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和资金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11394号《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在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6,830.8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已对上述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26,830.84万元全部进行了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详见公司2015-014及2015-025号公告),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陆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标的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总金额为人民币36,600万元,明细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进展及置换均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