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99 股票简称:潞安环能 公告编号:2016-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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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肖亚宁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王观昌先生代为表决。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于2016年7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7月28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到董事十七人,实到董事十七人,其中独立董事张翼、张正堂、赵利新、杜铭华、王超群、陈晋蓉为传真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晋平先生主持,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1、《关于审议二○一六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编制完成半年度报告。
经审议,以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申请办理贷款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需要,保障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我公司拟向光大银行太原分行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
经审议,以同意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