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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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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7-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亚星客车 公告编号:2016-026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16年7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7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金长山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展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5年1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对2015年1月29日到期的由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扬州公司),通过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重财务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6000万元展期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5年7月29日。经2015年7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6年1月29日。经2016年1月2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6年7月29日。

2016年7月29日,公司与潍柴扬州公司及山重财务公司签订了《委托贷款展期协议书》,同意对该项委托贷款再次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6个月,展期后到期日为2017年1月29日,其他委托贷款条件不变,即年利率3.92%,按季度结息;委托贷款手续费为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由公司承担;委托贷款为信用贷款,公司不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委托贷款到期时公司一次性偿还本金6000万元。

5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参加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