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6-030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日:2016年7月27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567.66万股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2.43元/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2016年6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和《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了本次股权激励的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对象、授予股票数量等。
1、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2016年6月22日。
2、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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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首次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2.43元。
4、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44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67.66万股。
5、调整说明
(1)关于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
原54名激励对象中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其可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次激励对象人数由54名调整为44名,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2)关于授予数量的调整
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部分或全部其可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合计40.74万股;调整后,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08.4万股变更为567.66万股。
具体内容参见2016年6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公告》。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计划生效日期起10年。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包括锁定期内)的12个月至60个月为解锁期,在解锁期内,若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四次解锁,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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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解锁条件
①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包括预留部分)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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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公司年内未发生重大安环事故。
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相关因素,对上述业绩指标、水平进行调整和修改。
③公司未发生如下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能实行限制性股票计划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层面解锁条件
①根据公司的内部审计办法,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个财务年度,激励对象个人审计结果为“不合格”的,该批次激励将作废并由公司回购注销;激励对象个人审计结果为“合格”的,限制性股票的实际解锁比例根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②根据公司的绩效考核办法,限制性股票解锁前一个财务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限制性股票实际解锁比例为所有该批次可解锁股数的100%;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限制性股票的实际解锁比例为0%,该批次激励顺延至下一考核年度,若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不合格”,该批次激励将作废,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③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当解锁期内以上解锁条件未达成的,该部分标的股票作废,激励对象也不得在以后的年度内再次申请该等标的股票解锁。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回购定价为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7月8日出具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211571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16年7月7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的实收情况。认为:截至2016年7月7日止,公司已收到刘鹏举、王艳萍、王庭良、邢建军、陈兆华等44名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款项合计人民币70,560,138.00元 ,其中 5,676,600.00元为新增注册资本,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1.08%,超出部分64,883,538.00元计入资本公积。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20,000,000.00元,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520,000,000.00元。截至2016年7月7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股本)为人民币525,676,600.00元,累计实收资本(股本)为人民币525,676,600.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676,600股,于2016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2,000万股增加至52,567.66万股。本次授予前,公司控股股东为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5.9%,本次授予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西藏道衡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5.4%。
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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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增发限制性股票所筹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6月22日,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经测算,2016年-2020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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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上述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8日
● 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验资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