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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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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6-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85 公司简称:新华百货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长继续维持低位运行,消费市场整体增长不畅,行业发展复苏缓慢、渠道竞争激烈态势依旧。本区域及周边消费市场整体表现亦不甚理想,竞争态势持续加剧,行业发展仍旧面临较大的增长压力。

本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初董事会确定的要适应新形势下零售业态总体发展思路和工作要求,积极应对市场环境和行业发展增速下行的不利局面,继续平衡协调好发展与经营质量提升的关系,强化投资风险管控意识,细化控制流程与预算指标的达成,稳步推进重点项目的建设和各业态网点布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4,939.64万元,同比下降0.72%;由于受百货业态东方红店不再续租及超市业态部分店铺策略性关店等因素的影响,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97.92万元,同比下降69.26%,各业态经营情况如下:

(1)公司百货业态不断强化品牌及营运管理,优化服务及营销模式,通过合理控制各项营运费用,实现各项预算指标的达成,各百货店根据不同定位的需要,积极开拓品牌资源,不断优化商场布局与品牌结构的调整,提升了店铺知名度及影响力;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营销方案,包括以“购物季”及“房车博览会”为主题等形式多样的促销活动及营销策略的实施,并借力线上资源,拉动消费人气,在带动销售增长的同时,有效提升了百货业态品牌与服务经营内涵。报告期内,公司百货业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9,957.58万元,同比下降22.64%。

(2)公司超市业态在加快品类优化调整的同时,重点加强预算指标的达成及库存分类管理,全力解决好经营与发展的关系并加大费用管控力度;通过提升销售和毛利、大力度减租降租谈判以及降低各项费用等手段,最大限度实现亏损门店减亏,并适时关闭经营业绩持续不佳的店铺,来确保经营的效益性;通过重点单品、品类折扣加门店自主营销的组合促销方式,针对性的加大促销力度来提升销售;上半年新开包括青海大通店、乌海万达店等大卖场在内的各类店铺7家,报告期内公司超市业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73,147.66万元,同比增长12.71%。

(3)公司电器业态紧紧围绕“增销售,降费用、保利润”为工作重点,力保销售收入达成,积极调整销售结构,力争毛利的提升,狠抓管理细节,严控问题商品确保经营结果。通过创新营销模式,提高顾客关注度,积极开展精准营销,不断提升经营业绩。上半年新开店铺9家,报告期内公司电器业态实现主营业务收入72,646.54万元,同比增长0.58%。

(4)公司新百现代物流随着二期工程项目的完成,现代物流安全、快捷的配送体系初具规模,已形成集仓储配送、加工分拣、包装为一体的综合物流业态,为本地区及周边地区的商品配送供应提供了有力保障,为适应公司未来各业态及现代物流自身发展的需要,新百现代物流园三期工程项目规划已完成,并将于下半年进入施工建设阶段,后续将使现代物流的业务发展更趋科学和标准化。上半年共完成各类货物配送量额达74,724.02万元,同比增长113.50%。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百货业态东方红店合同到期关店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新开店人事成本、租赁费及行销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折旧费用及车辆相关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本期利息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支付的税费及其他经营活动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投资支付的款项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取得的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本报告期内,因公司百货业态东方红店不再续租、超市业态区内外相关门店策略性关店处理损失及经营毛利率的下降等因素导致利润总额下降幅度较大。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于2015年5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5年6月8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有效,并已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后因公司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票至32%的行为,致使公司股权分布结构发生变化,如按照公司已申报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实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为此,经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2016年2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数额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已向中国证监会上报方案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材料。

2016年2月24日我公司收到股东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来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其以“公司决议撤销纠纷”为由起诉我公司。经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已于2016年6月3日判决驳回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的相关诉讼请求,但由于该诉讼事项原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无法正常进行。2016年6月8日,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因有效期已过而自动失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终止。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年初确定的发展计划,各业态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本着规模和效益并举的发展原则,全力协调好发展与巩固提升的节奏关系,上半年共实现营业收入374,939.64万元,新开超市业态各类店铺7家,签约6家;电器业态新开店铺9家。同时严控成本支出,强化投资风险管控意识,审时度势治理亏损,关闭经营业绩不佳的区内外各类超市店铺7家,区内电器业态店铺10家。公司整体上半年的发展基本符合年初的目标。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要变化,公司各业态通过针对性经营举措的有效实施,不断提升了经营管理水平,不断强化已有的各项经营优势,核心竞争力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公司报告期内未进行对外股权投资事项。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贷款情况说明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外委托贷款议案,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区分行、宁夏共享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三方委托贷款合同,报告期内,实际委托交通银行向宁夏共享地产有限公司发放人民币贷款7,000.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3年,年均贷款利率10%。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与年初相比,本年因企业合并减少二级子公司:宁夏夏进乳业集团银川有限公司、宁夏东桥投资有限公司、宁夏纽泰科学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曲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6-058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28日上午9时在公司老大楼写字楼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进行。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曲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6年7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老大楼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6年7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16-059号)。)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详见公司2016年7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2016-060号)。)

三、备查文件

1、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6-059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为了优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百货”)于2016年7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依照法定程序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银川新华百货老大楼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老大楼”),吸收合并完成后,老大楼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负责办理本次吸收合并的全部相关事宜。

二、合并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新华东街97号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曲奎

注册资本:22,563.13万元

经营范围:百货、文化用品、体育用品及各类办公用品的批发与零售、化妆品及洗涤用品的批发与零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电脑耗材及各类办公耗材的批发与零售、家用电器的批发与零售、烟酒副食品的批发与零售、家具、金银首饰、钟表、工艺的销售、各类劳保用品的批发与零售、加工业、儿童游艺、场地租赁、自营或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等。

三、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银川新华百货老大楼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解放西街2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凤琴

注册资本:5,975万元

经营范围:日用百货、纺织品、服装鞋帽、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副食品、保健食品、饮料、烟酒、棉麻日杂、建筑材料、计算机及辅助设备、办公用品、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农副产品、劳保用品的销售;首饰、工艺品加工、销售;服装裁剪加工、销售;熟食品加工、销售;停车服务、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设备租赁;设计、制作、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

截至2016年6月30日,老大楼2016年1至6月实现营业收入12,415.19万元,实现净利润996.60万元,总资产24,769.44万元,净资产13,678.3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1、公司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合并老大楼全部资产、负债、权益和业务,吸收合并完成后公司继续存续经营,老大楼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2、本次合并完成,老大楼的所有资产、负债、权益将由公司享有或承担;

3、 合并双方共同完成资产转移相关事宜,并办理权属变更、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合并双方将签署《吸收合并协议》并尽快实施。

五、本次吸收合并子公司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化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由于老大楼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实质影响,公司股权结构、注册资本也不会发生变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6-060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青海新华百货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新华”)目前正处于经营的培育及调整期,尚未实现盈利,急需补充流动资金,为支持青海新华经营发展,公司拟向其提供三年期借款9000万元,待青海新华经营稳定后,将陆续按期向母公司归还9000万元借款。本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借款事项概述

1、借款金额及期限:本公司拟向青海新华提供9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3年,青海新华可根据自身资金情况提前还款。

2、借款费用的收取:本公司将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向青海新华收取借款费用。

二、青海新华基本情况

青海新华成立于2011年12月26日,注册资本23,076.92万元人民币,注册地点为西宁市城西区五四大街45号,本公司持有青海新华65%的股权,青海万通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青海新华35%的股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春华,经营范围为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化妆品,五金交电,体育健身器材,家用电器,家具,金银首饰,钟表,工艺品的销售,场地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代理、设计、制作、发布户外广告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外贸易和转口贸易、家电维修等。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公司为青海新华提供借款,是基于全力支持其在西宁市场的经营发展的需要,使其能够早日实现盈利,并依此作为新华百货在西北市场发展的第二平台,积极拓展西宁市场,增加集团整体经营规模与影响力。本次向青海新华提供9000万元借款3年,借款利率将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30%执行,借款利率的一定幅度上浮能够兼顾股东及各方的利益不受侵害。本议案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85 证券简称:新华百货 编号:2016-061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经营数据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五号——零售》、《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16年半年度门店变动情况及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门店变动情况

注:陕西榆林定边金华国际店因店面调整原因,建筑面积由4,562平方米变更为2,124平方米。

二、已签约待开业门店情况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本公司行业以商业零售为主)

(一)主营业务分业态情况

说明:以上数据和相关核算指标不包括本报告期内物流营业收入金额11,401,368.61元。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银川新华百货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