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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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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6-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8 证券简称:上港集团 编号:临2016-029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于2016年7月29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城投”)的《关于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上港集团股份换购上海国资ETF指数基金的告知函》,函告上港集团:为支持参与上海国资流动平台建立,进一步丰富所持的资产组合,降低非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分享上海国资国企改革过程中的价值增值,从而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上海城投于2016年7月28日将持有的上港集团股份300,000,000股(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1.29%)换购上海国企ETF份额。除此次换购基金份额外,上海城投尚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港集团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上海城投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换购前,上海城投直接持有上港集团1,275,471,600股A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5.50%。本次换购后,上海城投直接持有上港集团975,471,600股A股股份,占上港集团总股本的4.21%。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上海城投编制了《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该权益变动报告书与本提示性公告同日披露,详见2016年7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30日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上港集团

股票代码:60001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 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永嘉路18 号2 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6年7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港集团”)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港集团拥有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陈晓宏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00.0000 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1037N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城市建设和公共服务投资,市场营销策划,项目投资与资产管理,实 业投资,股权投资,自有设备租赁,投资咨询,管理咨询,房地产开发经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通讯地址:上海市永嘉路18 号2 楼

联系电话:021-64338222

传真:021-6433922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情况

上海市国资委是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唯一出资人。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图

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的简要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除上港集团外)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如下:

另外,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城投控股间接持有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673,证券简称:西部证券)股份(城投控股持有西部证券15%股份)。

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权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上海城投用持有的上港集团股份30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29%)换购上海国企ETF份额。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如下:

(一)优化资源配置

上海国企ETF是跟踪中证上海国企指数(950095.CSI)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中证上海国企指数是以上海市(含区县)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为待选样本,结合市值、国资持股比例、分红比率、市场预期等情况进行选样并加权,反映上海国企的整体走势的指数。通过本次股份换购,有利于进一步丰富上海城投所持的资产组合,降低非系统性风险的影响,分享上海国资国企改革过程中的价值增值,从而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二)完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

通过本次股份换购,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提高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效率。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换购前,上海城投直接持有上港集团1,275,471,600股A股股份,占总股本的5.50%。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上海城投于2016年7月28日将持有的上港集团股份300,00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1.29%)A股股份换购上海国企ETF份额。换购后,上海城投仍持有上港集团975,471,600股A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21%,不再是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上海城投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买卖上港集团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 它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中证上海国企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合同》。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主要负责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陈晓宏

签署日期:2016年7月2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 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 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章):陈晓宏

日期:2016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