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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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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2016-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6-03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7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王开国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王开国先生因职业发展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其辞职之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并向董事会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股东的事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王开国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王开国先生自1995年2月加入公司并担任副总经理,于1997年11月至1998年5月担任公司总经理,于1998年5月至2001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于2001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的董事长。王开国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高屋建瓴、开拓创新、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敢于担当,积极推行“改制上市、集团化、国际化”三步走战略,使公司由一家地方券商成长为一家治理规范、经营稳健、资本实力雄厚、业务种类齐全、网点遍布全球14个国家和地区的综合性金融控股集团。在王开国先生的带领下,公司塑造了“稳健乃至保守”的企业文化,成功度过数个行业波动周期,成为唯一一家最早成立、且未经历重大重组、更名、注资的大型券商;抓住战略机遇,率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两地上市,资本实力位列行业第二;成功完成了海通期货、海通国际证券、海通恒信租赁、海通银行等一系列战略性并购,并构筑了领先的资产管理和另类投资平台,在集团化、国际化方面引领行业潮流;本公司在稳健经营同时,不失开拓进取精神,屡屡成为行业创新的排头兵,创新驱动转型成效显著;同时,本公司也通过内生增长,使研究、投行、经纪、自营等传统业务方面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董事会对王开国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的巨大努力、突出贡献以及所展现出的企业家精神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感谢,并将继续秉承“务实、开拓、稳健、卓越”的经营理念,将公司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金融控股集团。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6-03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瞿秋平先生代为履行公司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香港联交所

授权代表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长王开国先生于2016年7月29日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他因职业发展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现经过半数董事推选,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由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瞿秋平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职责,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6-034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7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7月29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1人,王鸿祥董事和李光荣独立董事因事未出席本次董事会,分别授权徐潮董事和肖遂宁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董事会由王开国董事长主持,12位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的议案》

王开国先生因职业发展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及发展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潮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发展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及审计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同意提名周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其董事的任职资格需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

董事会同意提名许建国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其董事的任职资格需经监管部门核准后生效,且其在董事任职生效后接任发展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周杰先生、许建国先生简历见附件1)

表决结果:

提名周杰先生为董事会候选人: [13]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提名许建国先生为董事会候选人:[13]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推举瞿秋平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职责的议案》

公司董事长王开国先生于2016年7月29日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他因职业发展原因提出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及发展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鉴于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新任董事长选举产生前,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瞿秋平先生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及香港联交所授权代表职责,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议函,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对应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应条款(与公司章程内容一致),从而明确股东大会中投票表决的方式以及网络投票的投票形式(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2)。

《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修改稿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生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该章程修改所涉及的相关监管机构审批、备案手续,并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章程修改内容进行文字等调整。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离岸人民币或外币债券、次级债券、次级债务、资产支持证券(票据)、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票据)以及贷款或银团贷款等经相关监管部门审批、备案或认可的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用于日常流动性运作的拆借、回购除外)。关于公司或公司附属公司(包括全资和控股附属公司,下同)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一般性授权,具体包括如下内容:

(1)品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以下简称“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发行时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本议案中所称的拟发行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2)期限:有固定期限的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5年(含1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无固定期限的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不受上述期限限制。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3)利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根据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发行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

(4)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作为发行主体。境外债务融资工具按相关规定由相关监管部门审批、备案或认可,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外向社会公开发行或向合格投资者定向发行。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以外币发行的,按照该次发行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合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公司净资产额的200%,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就每次具体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分期、币种和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在前述范围内全权确定,并对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偿付情况进行监督。

(5)发行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依照每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

(6)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7)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用途。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8)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境内外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9)偿债保障措施:提请股东大会就公司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境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境外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①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②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③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④主要责任人员不得调离。

(10)债务融资工具上市: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

(11)决议有效期:发行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如果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12)发行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为有效协调发行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及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①依据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发行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币种(包括离岸人民币)、定价方式、发行安排、担保函、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等(如适用)与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②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担保协议、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它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③为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④办理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如适用),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市及本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担保、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它法律文件;

⑤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⑥办理与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它相关事项;

⑦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授权基础上,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发行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务。

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或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孰早之日止(视届时是否已完成全部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而定)。但若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外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本议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购买金外滩燕京项目地块的议案》

同意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以收购金外滩集团项目公司100%股权的形式及金外滩项目公司债务的形式或其他形式取得上海市黄浦区金外滩集团燕京项目地块,总出资额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不含税)。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依法合规办理购买金外滩燕京项目地块所涉及的股权转让及其他所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将另行公布。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7月29日

附件1:

周杰先生简历

周杰,1967年出生,1992年2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管理工程专业,获工学硕士。周先生于1992年2月至1996年6月在上海万国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工作;1996年6月至2001年12月先后担任上海上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12月至2003年4月担任上海实业医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02年1月2016年7月,先后担任上海实业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363)执行董事兼副行政总裁、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裁、副董事长兼行政总裁;2004年8月至2016年7月,先后担任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策划总监、执行董事兼副总裁、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裁、总裁兼党委副书记; 2010年3月至2012年5月担任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601607;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2607)监事长,2012年6月至2013年6月、2016年5月至2016年7月担任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2009年1月至2016年7月担任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于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SMI;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981)非执行董事。

许建国先生简历

许建国,1964年出生,于2013年10月获香港中文大学EMPACC学位,高级会计师。许先生于1984年7月至2001年12月在上海电缆厂财务处、审计室工作,2002年1月至2004年3月在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稽察室工作,2004年4月至2005年9月在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工作,2005年9月至2008年8月担任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一部财务经理助理,期间2006年3月至2008年8月同时担任上海力达重工制造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8月至2009年12月担任上海电气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财务部副部长,2009年12月至2013年4月担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财务预算部副部长,2013年4月至今担任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财务预算部部长。

附件2: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证券代码:600837 证券简称:海通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6-03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16年7月29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现就《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具体修改情况公告如下: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