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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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7-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429 200429 证券简称:粤高速A 粤高速B 公告编号:2016-037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在2016年7月8日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香港商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二○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对外投资公告》。

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本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现发布关于召开二○一六年第三次度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2016年7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〇一六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4日(星期四)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8月3日——2016年8月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3日15:00至2016年8月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A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28日;B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7月28日。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45层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1、 《关于公司投资认购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已经2016年7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的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7月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对外投资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凡符合会议资格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有效持股凭证或法人单位证明等凭证出席;

(1)个人股股东应持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国家股、法人股股东需持单位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1)及委托人的股权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地点: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2号利通广场45层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0623

3、登记时间:2016年8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本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往返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2、联系人:梁继荣 赵娟

电话:(020)29006688

传真:(020)38787002

六、备查文件

1、《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30日

附件1、委托授权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8月4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授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__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429”,投票简称为“粤高投票”。

2. 投票时间:2016年8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3. 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4.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 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 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 在投票当日,“粤高速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4)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5)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3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