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69 证券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6-048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7月2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海赋国际大厦A座 710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晏志勇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孙洪水、王禹、独立董事韩方明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监事雷建容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丁永泉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 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和认购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 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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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 议案名称: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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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 议案名称: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 议案名称: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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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 议案名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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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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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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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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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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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的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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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之承诺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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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之承诺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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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出具《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之承诺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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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优先股股息派发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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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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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第1项、第5项、第10项至第14项议案为普通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2以上审议通过;第2项(包括子议案)至第4项、第6项至第9项均为特别决议案,已经获得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丽、吴俊霞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述两位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 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7月30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6-049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人民币5.93元/股,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86元/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023,608,768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047,781,569股(含本数)。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况
经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亿元,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5月11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人民币5.93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2,023,608,768股(含本数)。具体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后,和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以竞价方式确定。
若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对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二、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6年5月26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以公司总股本13,754,633,48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77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人民币1,059,106,778.27元。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7月14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临2016-039)。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人民币5.93元/股,调整为不低于人民币5.86元/股。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含税)=人民币5.93元/股-人民币0.077元/股=人民币5.86元/股(向上保留小数点两位)
2、发行股票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不超过2,023,608,768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047,781,569股(含本数)。计算方式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计划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人民币12,000,000,000元÷人民币5.86元/股=2,047,781,569股(向下取整)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