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得注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16-026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获得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7月28日,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2016]MTN306号),就公司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接受本公司发行中期票据注册。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注册有效期内,公司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
公司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事项,已于2015年11月3日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公司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所涉及的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等法律文件,将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中国债券网(www.chinabond.com.cn)上刊登。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16-027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期融资券获得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7月28日,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CP212号),就公司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注册有效期内,公司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
公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事项,已于2015年11月3日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所涉及的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等法律文件,将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中国债券网(www.chinabond.com.cn)上刊登。
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7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