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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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28 股票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6-086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发生。

二、会议通知情况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在2016年7月1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已经披露。

三、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8月1日(星期一)下午14点5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2016年8月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下午15:00 至2016年8月1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许晓光先生

4、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五缘湾同安商务大厦2号楼19楼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名,股份总数521,919,34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50.041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521,878,3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0.037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授权代表)5人,代表股份41,0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039%。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黄臻臻律师和黄其阳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521,906,34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975%;反对1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2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0%;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0,02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7815%;反对13,00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185%;弃权0股, 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八月一日

备查文件:

1、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