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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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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09 公司简称:万华化学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不适用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475,770,000.66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4.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7,975,076.25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4.29%。

2016上半年,尽管经济形势依然疲弱,但公司采取了积极有效的销售及管理措施,公司业绩实现了同比大幅度增长。其中通过对MDI销售策略的优化,公司MDI产品价格自年初开始逐步回升,海外销量也实现了较大增长,公司的海外品牌形象得到很好的提升;石化公司按照“以产定销、主动有为”的方针,实现了较好的盈利目标。

上半年,公司应邀参加了第二届联合国环境大会,就公司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理念与实践做了主旨发言,提高了公司在全球的知名度;积极推进战略供应商合作模式,与多家供应商签署战略合作意向;出台了常态化的精准激励机制,实现了激励的有效性和及时性;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顺利,目前已经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下半年,在销售方面,公司将继续做好短期与长期的平衡,价格和市场份额的平衡,国内和国外的平衡,价格策略和客户满意度间的平衡,扩大MDI海外销售,以缓解国内市场压力;学习成长方面,对烟台、宁波两地人员配置效率进行量化评估,进一步优化组织结构、提高人力效率及卓越运营能力;再融资方面,争取年底之前完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

3.1主营业务分析

3.1.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石化装置开车,石化产品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石化装置开车,石化产品销售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石化产品销售增加,引起的运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物料消耗及其他管理费用下降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石化项目转资后利息费用化增加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上年同期数为货币互换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本年无此类业务。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收到投资分红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上年同期资产报废较多,导致营业外支出较多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未发生重大变化。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偿还的债务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物料消耗及其他研发费用下降所致。

3.1.2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期初增加230,235.7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较期初减少52,356.56万元,长期借款余额较期初减少103,780.03万元,发行短期融资券30,000.00万元,偿还人民币债券66,960.0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各类融资项目顺利实施,无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于2015年度报告中披露预计2016年实现销售收入260亿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实现销售收入124.76亿元。

(4) 其他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别:人民币

3.2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2.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公司其他行业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为热电行业对外业务获利增加所致。

公司聚氨酯系列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为异氰酸酯的销售单价相比去年同期降低,且主要原材料纯苯的采购价格也相比去年同期降低所致。

公司石化系列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为2016年上半年石化装置投产运营所致。

3.2.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国内收入的增加主要为2016年上半年石化装置投产运营所致。

3.3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没有发生变化。

3.4投资状况分析

3.4.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新增对合营企业万华优耐德(烟台)过氧化物有限公司的投资1,500万元,该公司主要从事有机过氧化物和叔丁醇的研发工作,投资后持股比例为50%。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不适用

3.4.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控股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于2006年2月27日成立,公司主营聚氨酯及助剂、异氰酸酯及衍生产品的开发、生产;光气、甲醛、液氧、液氮、盐酸、压缩空气的生产;技术、咨询服务等。公司注册资本为93,600万元,总资产1,281,885万元,净资产820,227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56,822万元。

(2)控股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主营热、电、纯水的生产和供应、热力管网建设。公司注册资本为45,000万元,总资产178,486万元,净资产74,593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0,471万元。

(3)全资子公司万华化学(北京)有限公司主营开发、制造、销售聚氨酯;销售化工产品;项目投资;技术开发、技术培训等。公司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总资产31,809万元,净资产22,833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1,656万元。

(4)控股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氯碱有限公司主营烧碱、液氯、盐酸、次氯酸钠、氯化石蜡、化工机械的制造;氢气、液氯的充装、无缝气瓶(限氢气)、焊接气瓶(限液氯)的检验;腐蚀品(硫酸)、易燃液体(甲醇、甲苯)的批发、零售;化工技术咨询、服务,化工技术开发;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的货物和技术除外。公司注册资本为16,000万元,总资产97,579万元,净资产65,477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6,887万元。

(5)控股子公司万华化学(佛山)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主营生产、销售聚氨酯材料及其制品、产品,以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公司注册资本为2,886万元,总资产14,010万元,净资产7,602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442万元。

(6)控股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主营生产、销售聚氨酯材料及其制品、产品,以及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总资产67,583万元,净资产23,045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4,705万元。

(7)全资子公司万华化学(广东)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性涂料树脂、聚醚多元醇、改性MDI、胶粘剂等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研发推广、技术服务。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0万元,总资产61,268万元,净资产19,798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31万元。

(8)控股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氯碱热电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氯碱化工产品、热电工程、蒸汽、工业用水、食品添加剂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管理。公司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总资产260,930万元,净资产52,991万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8,825万元。

3.4.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5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3.5.1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5年末总股本2,162,334,720.00股为基数,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2元现金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总额为432,466,944.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667,597,499.23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上述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4月22日实施完毕。

3.5.2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3.6其他披露事项

3.6.1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2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没有发生变化。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丁建生

201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