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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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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870 公司简称:厦华电子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拓展各类电子产品的采购与销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0,665.66万元,实现净利润121.7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36万元。

2、2016年3月14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并于2016年3月16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投资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司已与自然人曾途、周涛、深圳市必必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凯奇飞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有关方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收购曾途、周涛、深圳市必必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凯奇飞翔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成都数联铭品科技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现有其他股东所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

201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7月1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555号),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6年7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55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准备,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后续,公司将积极配合大股东做好相关事项的推进工作,加快引入优质资产,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使公司未来得以健康地持续发展。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增加小规模贸易的业务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增加小规模贸易的业务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因公司小规模贸易业务开展,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因公司小规模贸易业务开展,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汇率变动产生的汇兑收益。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因公司小规模贸易业务开展及重大资产重组正在开展,各项经营支出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无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无需偿还借款。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公司已于2014年4月1日起停止彩电业务生产,原主营业务已经停顿。目前,公司主要开展国内贸易业务。

(2)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1、日常经营方面

公司持续拓展各类电子产品的采购与销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0,665.66万元,实现净利润121.7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36万元。

2、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

2016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7月1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555号),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6年7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55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准备,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 其他披露事项

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公司2015年年度财务报告被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于2015年年度报告中做了专项说明,具体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

关于公司改善持续经营能力所做的努力:

1、经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努力,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65.66万元,实现净利润121.7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36万元。

2、经过各方的努力推进,公司于201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6年7月1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1555号),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公司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016年7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55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积极准备,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将书面回复材料报送至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

后续,公司将积极配合大股东做好相关事项的推进工作,加快引入优质资产,改善公司经营状况,使公司未来得以健康地持续发展。

3、公司仍将继续推进剩余未清理完毕的资产负债的清理工作,盘活公司相关资源,增加收益,积极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减轻财务负担。

4、进一步加强公司内控建设和完善工作,规范运作防范风险;提高整体经营效益,降低管理成本。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7家子公司:厦门领晟贸易有限公司、上海领彧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市昊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领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厦华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华夏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及Prima Technology,INC.,其中华夏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系厦华电子(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增加上海领彧投资有限公司、厦门市昊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市领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玲玲

2016年8月1日

证券代码:600870 证券简称:厦华电子 编号:临 2016-099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票质押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于今日接到公司股东嘉兴融仁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嘉兴融仁”)的通知,嘉兴融仁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9,000,000股股份质押给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并进行融资。初始交易日为2016年7月27日,拟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7月27日。上述质押已于2016年7月27日在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嘉兴融仁共持有公司股份72,418,0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84%。累计质押股份72,204,5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80%。

特此公告。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