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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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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2016-08-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16-061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16 年 8 月 3 日在公司会议室(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上刊登了《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55)。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3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8月2日-2016 年8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8月3日上午 0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8 月2日 15:00 至 2016 年 8 月3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6、股权登记日:2016 年 7 月 29 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至股权登记日(2016 年 7月 29 日 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向银行申请追加综合授信额度并安排担保事项的议案》;

2.1、2016年度申请追加授信额度及担保计划

2.2、2016年度追加的对外担保额度

3、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的风险提示及防范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的要求,议案一至四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 年 8 月 2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00),

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20—39196767。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6 年 8 月 2 日 17:00 之前送达公司。

3、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邮政编码:511483(信函请寄: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及法律事务部 徐玉先 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8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投票代码:365438。

3、投票简称:鹏辉投票。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投票代码“365438”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如下:

(4)在“委托股数”项目下输入表决意见

在“委托数量”项目下输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5)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系统将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股东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点击“申请密码”,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 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6 年 8 月 2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8月 3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股东大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4、网络投票期间,如受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导致网络投票系统无法正常使用,则本次股东大会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玉先;

联系电话:(020)39196852; 传真:(020)39196767;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 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 2016 年 7 月 29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按以下指示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若无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6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