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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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6-08-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457 证券简称: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6-065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7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当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并于2016年8月2日下午16:3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结合现场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维东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聘任兴业证券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

2016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鉴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已公告于2016年6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沈稽查调查通字16005号),因其涉嫌未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财务顾问等资质受限且期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经友好协商,公司与兴业证券解除了合作关系,并聘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及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

鉴于中国证监会已对兴业证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91号),为进一步顺利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2016年8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聘任兴业证券作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议案》,重新聘任兴业证券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及募集配套资金的主承销商,并与中信证券解除了合作关系。

此次更换独立财务顾问不会影响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进程,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各方将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