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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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8-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16-39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8月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6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黄建荣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常务副总裁梁明先生,独立董事常清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总裁李伍波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胡晗东先生,副总裁黄亚婷女士,总地质师任小华先生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增加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之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签署<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书(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在对第1、2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在对第3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歌石祥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鼎证4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回避表决;刘美宝未参与本次会议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律师事务所

律师:毛惠刚、谢洁瑾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4日

证券代码:600338   股票名称:西藏珠峰    编号:临2016-40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3日下午在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305号6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豁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由于公司四名董事候选人需通过同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故会议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期限。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同意,选举董事何亚平先生任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董事何亚平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结合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和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专业背景,各专业委员会的成员情况如下:

1、提名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以上。

主任委员:庞守林

委员:黄建荣、唐海燕、戴塔根、陈振婷

2、安全与环境委员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安全与环境委员会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以上。

主任委员:戴塔根

委员:聂巧明、唐海燕

3、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一名为会计专业)。

主任委员:陈振婷

委员:聂巧明、庞守林

4、战略决策与执行委员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决策与执行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二名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黄建荣

委员:何亚平、聂巧明、戴塔根、庞守林

5、运营委员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运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主任委员:黄建荣

委员:何亚平、聂巧明、唐海燕、陈振婷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4日

西藏珠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选举副董事长的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何亚平先生的任职资格合法,未发现有违背《公司法》及相关规定的情况,也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况。

3、何亚平先生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

独立董事:戴塔根、庞守林、陈振婷

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