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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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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350 公司简称:山东高速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不适用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1、行业发展情况

2016年上半年,公司发展仍面临较为严峻的经济形势。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340,63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7%,增速同比放缓了0.3个百分点;全国公路货物运输量1,519,447万吨,同比增长4.4%;货物周转量278,255,573万吨,同比增长3.8%;山东省公路货物运输量112,121万吨,同比增长7.3%;货物周转量27,084,049万吨,同比下降1.2%。

2、公司业务发展情况

面对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不利因素,公司大力推进转型发展,实施“行业领先”与“资本驱动”两大战略,构建产业经营带动资本运营、资本运营反哺产业经营的协同发展格局。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1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1%,主要是通行费收入增长所致;利润总额17.1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2.32%,主要是通行费收入增长所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2.70亿元,较上年增长29%。

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537.73亿元,较年初增长19.61%,主要因债务规模增大所致所致;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231.19亿元,较年初增长1.01%,属正常经营积累。

3、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战略转型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城市运营、矿产和环保板块整合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公司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青岛绿城华景置业有限公司60%股权、山东财富纵横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及山东高速绿城莱芜雪野湖开发有限公司41%股权,以及全部债权;预计总收益约104,503.24万元,增加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40,421.13万元。

二是济青高速改扩建工程顺利开工。4月30日召开全面开工动员大会,10个先期开工点已经展开施工,上半年实际完成投资19.48亿元,完成计划的111.5%。小许家以东段施工图设计、全线林地使用手续、全线征地放线、地上附着物清点以及先行用地补偿款兑付等工作已完成,工程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路桥主业运营管理持续提升。通过严格落实堵漏增收奖惩措施,减少或缩短道路封闭时间,养护维修实行“错峰、错时”施工,把养护与保畅通有机结合起来等方式提高通行费收入,上半年实现通行费拆账收入29.21亿元,同比增长4.95%。公司率先在全国实现了收费站入口无人值守模式,高速公路入口“无人化”收费操作规范已申报山东省地方标准,高速公路出口收费“无人化”试点工作积极推进。

(二)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因通行费收入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因公路资产主线折旧方法变更后,折旧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因房地产项目销售费用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因职工薪酬较去年同期增长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因利率下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因济青改扩建项目收取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因济青改扩建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因济青改扩建项目融资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因增加研发支出所致

(三)经营计划完成情况说明

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1,233.87万元,完成股东大会确定的全年计划的39.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6,972.81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63.32%。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

2016年4月30日,公司完成对山东高速齐鲁建设交通运输管理有限公司100%收购工商变更登记,开始实际控制。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孙亮

2016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6-033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临时)于2016年8月4日(周四)上午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日以专人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畅和苑项目住宅地块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高速济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济南建设”)的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西城置业有限公司(原山东高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西城置业”)成立于2011年11月28日,是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由济南建设出资5000万元设立的全资子公司,为山东高速畅和苑项目(原“腊山河项目”)的运作主体。2013年7月,在济南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公开挂牌出让活动中,西城置业竞得2宗土地,其中,B3地块项目宗地面积89,583.00平方米,成交价53,750万元;B6地块项目宗地面积72,954.00平方米,成交价43,772万元;合计成交价97,522万元;B3、B6项目宗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均为2084年2月20日。

经山东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6年6月8日基准日,畅和苑B3地块项目已经完成的开发投资总金额共计为209,278,581.15元,达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投资总金额800,000,000.00元的26.16%;畅和苑B6地块项目已经完成开发投资额165,509,722.91元,达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投资总额650,000,000.00元的25.46%。畅和苑B3、B6地块项目合计开发投资共计37,478.83万元。

经济南中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至2016年6月8日基准日,畅和苑B3地块项目账面总资产为76,536.76万元,评估值为91,530.30 万元,增值率为19.59%;账面总负债为20,478.60万元,评估值为20,478.60万元,无增值;账面净资产为56,058.16万元,评估值为71,051.70万元,增值率为26.75%。

畅和苑B6地块项目账面总资产为62,078.54万元,评估值为76,722.77 万元,增值率为23.59%;账面总负债为16,138.29万元,评估值为16,138.29万元,无增值;净资产为45,940.25万元,评估值为60,584.48万元,增值率为31.88%。

经测算,畅和苑B3、B6项目地块土地成交价合计97,522万元,开发投资合计37,478.83万元,总投资共计135,000.83万元;畅和苑B3、B6项目地块的评估值合计为168,253.07万元;税前利润为33,252.24万元。

为落实公司转型升级发展战略,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实现投资收益,会议同意,由西城置业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畅和苑B3、B6地块项目,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总资产价值;同时,会议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项目地块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挂牌价格、签署相关协议、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

二、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决定将该报告及其摘要按照有关规定及程序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及媒体及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月8日5日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6-034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高速西城置业有限公司拟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畅和苑项目B3、B6住宅地块,挂牌底价不低于转让标的总资产评估值168,253.07万元;

●本次转让尚无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履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程序;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成交价格以最后摘牌价格为准,本次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等影响仅为公司初步测算预计结果,最终以交易完成后计算为准。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山东高速济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简称“济南建设”)的全资子公司山东高速西城置业有限公司(原山东高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西城置业”),拟通过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其负责开发的畅和苑项目B3、B6住宅地块。挂牌底价不低于转让标的评估总资产价值168,253.07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决策情况

2016年8月4日,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临时)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畅和苑项目住宅地块的议案》。

会议同意,由西城置业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规定在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转让畅和苑B3、B6地块项目,挂牌底价不低于评估总资产价值;同时,会议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上述项目地块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挂牌价格、签署相关协议、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等。

(三)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履行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程序。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挂牌转让资产,尚无确定的受让方;转让方山东高速西城置业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西城置业唯一股东山东高速济南投资建设有限公司60%股权。西城置业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山东高速西城置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济南市槐荫区腊山北路北首荣祥商务楼6楼B

3.法定代表人:郭建民

4.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主要经营范围:以自有资产对外投资及资产管理运营,新型农村社区、观光生态农业投资;房地产开发及中介服务,物业管理,房屋出租;国内广告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房地产营销策划;设备租赁、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材料、花卉苗木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标的

1、标的名称及类别

本次转让标的畅和苑项目B3、B6地块位于济南市西客站片区,东临淄博路,西邻腊山河西路,南邻青岛路,北邻聊城路,规划用途为住宅。

2、权属情况说明

本次挂牌转让标的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运营情况说明

西城置业于2013年7月,在济南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公开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2宗土地,其中,B3地块项目宗地面积89,583.00平方米,成交价53,750万元;B6地块项目宗地面积72,954.00平方米,成交价43,772万元;合计成交价97,522万元;B3、B6项目宗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均为2084年2月20日。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山东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止2016年6月8日基准日,畅和苑B3地块项目已经完成的开发投资总金额共计为209,278,581.15元,达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投资总金额800,000,000.00元的26.16%;畅和苑B6地块项目已经完成开发投资额165,509,722.91元,达到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投资总额650,000,000.00元的25.46%。畅和苑B3、B6地块项目合计开发投资共计37,478.83万元。

(二)转让标的评估情况

1、畅和苑项目B3地块

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济南中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2016年6月8日基准日,畅和苑B3地块项目账面总资产为76,536.76万元,评估值为91,530.30 万元,增值率为19.59%;账面总负债为20,478.60万元,评估值为20,478.60万元,无增值;账面净资产为56,058.16万元,评估值为71,051.70万元,增值率为26.75%。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6年6月8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畅和苑项目B6地块

经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济南中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止2016年6月8日基准日,畅和苑B6地块项目账面总资产为62,078.54万元,评估值为76,722.77 万元,增值率为23.59%;账面总负债为16,138.29万元,评估值为16,138.29万元,无增值;净资产为45,940.25万元,评估值为60,584.48万元,增值率为31.88%。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16年6月8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受让条件

(一)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法人主体;

(二)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四)受让方应认可转让方就转让标的签署的所有合同,并承诺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配合转让方完成将以转让方名义签订的涉及转让标的的合同主体变更为受让方的工作;

(五)B3地块受让方须承担高速·畅和苑项目B3、B6地块规划配建的幼儿园、小学的建设义务并承担全部费用,在配建幼儿园、小学的教育资源满足购买标的项目的业主需求的前提下,受让方承诺准许购买B6地块项目的业主共享幼儿园、小学的教育资源;

(六)B6地块受让方须负责建设地块要求配建的公交首末站并承担所需全部费用;

(七)受让方如分期付款,递交受让申请同时需要提供其母公司和所属集团公司的担保函,且其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信用等级需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需提供两家及以上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信用评级报告为证)。

五、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一)转让价款分期支付。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将首期交易价款(含竞买保证金)按不低于总交易价款的80%汇付到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结算专用账户;

(二)受让方于交易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支付完剩余款项,该款项按资金实际占用时间按年化利率9%计算资金占用费;

(三)分期付款担保措施:

1、受让方母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受让方所属集团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转让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挂牌转让有利于落实公司转型升级发展战略,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实现投资收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根据公司初步测算,若本次资产挂牌转让成功,畅和苑B3、B6项目地块土地成交价合计97,522万元,开发投资合计37,478.83万元,总投资共计135,000.83万元;畅和苑B3、B6项目地块的评估值合计为168,253.07万元;税前利润为33,252.24万元。

七、备查文件

(一)山东高速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

(二)山东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高速西城置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B3地块)》(中大专审字[2016]120号);

(三)山东中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高速西城置业有限公司审计报告(B6地块)》(中大专审字[2016]91号);

(四)济南中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高速西城置业有限公司畅和苑(B3地块)项目市场价值评估》(济中大评报字[2016]第080号);

(五)济南中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高速西城置业有限公司畅和苑(B6地块)项目市场价值评估》(济中大评报字[2016]第079号)。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