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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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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101      公司简称:汇嘉时代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16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2.1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的主营业务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植根新疆地区发展百货零售业务,充分了解和把握新疆百货零售行业的市场情况、消费需求和习惯,通过差异化的市场定位和经营策略,以定位面向一般大众消费者为主的传统百货业态,向购物中心延伸发展。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以百货业态为主,超市、家电等多种业态协同发展的综合零售业务,拥有6家百货商场及2家购物中心。随着公司全疆布局的深化和各类新店的开张,公司的经营规模、市场占有率将稳步提升,业态配置将更加丰富,各类门店在功能、定位方面将形成差异互补,为公司未来的持续盈利夯实基础。

2.2主营业务的经营和管理模式

报告期本公司主要采用联营、自营和租赁三种经营模式。目前,本公司销售的商品主要包括百货类商品、超市类商品和家用电器类商品。其中,百货类商品主要采用联营、租赁两种经营模式;超市类、家用电器类商品则主要采取联营、自营两种经营模式。

2.3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4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5本公司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百货零售行业销售持续低迷,面对严峻的经营形势,公司管理层积极应对,通过商品结构调整升级、组织结构效率升级、经营管理效益升级等多维度管控,确保公司运营效益紧扣当期营业目标,积极采取营销措施,减少销售下降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报告期,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公司治理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6,000万股普通股于2016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由180,000,000股增加至240,000,000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及召集、召开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相关程序执行;不存在控股股东侵占公司资产、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经营管理机构独立运作;公司认真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及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并与广大投资者保持积极沟通。

3.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①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受百货零售行情低迷的影响,公司百货业态收入下降较大,其中:乌鲁木齐区域、昌吉区域和克拉玛依区域的百货销售额下降占比较大。

②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因长期借款本金减少和利率下调,利息支出逐年递减。

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解付1.85亿元,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④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报告期公司无较大工程、固定资产及长期资产的投资,较去年投资活动的支出减少。

⑤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16年4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帐。

3.2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2.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4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不适用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潘锦海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