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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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16-08-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8月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注: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2、本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万至10万份。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http://www.hft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根据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在海富通瑞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135)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赎回。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4日

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8月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20%。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由于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查询到的分红方式可能与实际的分红方式存在差异,为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以所希望的分红方式参与分红,本公司特别提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

1、请认真阅读本公司发送的对账单(包括纸质和电子对账单,下同)。对账单上显示的分红方式为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相应销售机构的分红方式。

2、登记于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只能是现金分红。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分红方式可为现金分红方式或红利再投资方式,本基金份额的默认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任意工作日到销售机构申请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权益登记日申请更改分红方式的,对本次分红无效)。

3、同一基金账户的不同交易账号在各销售机构申请设置的基金分红方式相互独立、互不影响,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需要变更本基金在多个交易账号下的分红方式,应分别针对这些交易账号提交设置分红方式的交易申请。

4、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含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含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5、权益分派期间(2016 年 8月8 日至 8月 10 日)暂停本基金的跨系统转登记业务。

6、本基金自2016年8月5日上午开市起停牌1小时,并于当日上午10:30复牌。

7投资者可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服热线40088-400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查询当前的分红方式及了解本基金其他有关信息。

8、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