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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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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长期停牌证券估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2016-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证券的停牌公告,对以下长期停牌证券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本公司旗下基金(除ETF基金外)持有的以上证券均采用上述估值方法直至该停牌股票恢复正常交易,届时将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