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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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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的公告

2016-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6—074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回复《中国证监会

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3951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提出了反馈意见。根据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应当在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如在30个工作日内不能提供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延期反馈回复申请。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后,已会同各家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逐项予以落实。由于标的资产需补充提供2016年度一季度经审计的财务资料,公司需补充提供2016年度一季度经审阅的备考财务资料,为了更加准确和完整地反映公司及标的资产最新的经营情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将会同独立财务顾问组织中介机构尽快完成2016年度一季度财务资料的审计和审阅工作。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经与相关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待相关资料补充完善后,公司将会同独立财务顾问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尽快完成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核准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 8 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