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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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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 2016-060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5日上午9:30时在保定秀兰酒店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资料于2016年7月27日以送达或电邮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董事9名,实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宝生先生主持召开,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并征询董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董事会拟提名何纪武先生、刘宝生先生、张德林先生、邹积国先生、童小川先生、金焘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华民先生、张元杰先生、高名湘先生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资格审查,张元杰先生、高名湘先生已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证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2016年7月5日,公司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合计1,202,690,872 股股份登记工作,公司的注册资本、股本总额发生相应变化。公司注册资本由536,500,000元变更为1,739,190,872元。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后续工作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故本次调整注册资本无需通过股东大会审核。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建立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处理投资者涉及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权益保护等相关的投诉事项。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建立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批露暂缓与豁免业务指引》、《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特制定《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

2014年,我公司向146名激励对象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根据《股权激励计划》,2016年8月26日至2017年8月25日为《股权激励计划》的首个解锁期。公司在进行股权激励年度考核过程中,发现部分对标企业业绩偏离幅度过大,特申请调换部分对标企业。

具体情况详见2016年8月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公告》(2016-063)。

关联董事刘宝生、韩军、李勇、吴雷、王建新、周中杰回避表决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8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14:00时,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66)。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6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 2016-061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8月5日上午9: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资料于2016年7月27日以送达或电邮方式发出。公司应出席监事5名,实出席监事5名,杨承业先生委托田玉双女士出席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田玉双主持召开,经全体监事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经资格审查并征询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公司监事会拟提名黄彪、高晓敏、吴念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职工代表民主选举,田玉双、刘藏会为公司职工监事。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80亿元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6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 2016-06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7月5日,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50号)完成了非公开发行1,202,690,872股股份登记,公司注册资本由536,500,000元变更为1,739,190,872元。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修订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调整。

公司已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组有关事宜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重组完成后,根据公司发行股份结果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注册资本等的相应条款,并办理有关政府审批和与本次重组相关的资产过户、股份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6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 2016-063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8月,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146名激励对象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根据《股权激励计划》,2016年8月26日至2017年8月25日为《股权激励计划》的首个解锁期。因公司在进行股权激励年度考核过程中,发现部分对标企业业绩偏离幅度过大,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4年1月2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2014年4月26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本激励计划。

3.2014年7月21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4.2014年7月3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其及摘要。

5.2014年8月19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其及摘要。

6.2014年9月24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

二、对标企业调整的依据

1.《股权激励计划》第十八条指出:“在年度考核过程中对标企业若出现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出现偏离幅度过大的样本极值,则将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年终考核时剔除或更换样本。”

2.《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九条指出:“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战略、市场环境等因素,对上述业绩指标和水平进行调整和修改,但相应调整和修改需报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备案。”

三、调整事由及方案

《股权激励计划》选择与公司业务相似,且历史经营业绩稳定的10家A股汽车零部件行业上市公司作为业绩考核对标企业。对标企业如下:

《股权激励计划》的第一个解锁期为2016年8月26日至2017年8月25日,根据《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2015年度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业绩考核年。公司对上述10家对标企业2013年至2015年的运营情况进行分析,由于长春一东、万里扬、银轮股份、新朋股份、圣阳股份的业绩变动幅度过大,导致对标企业75分位值异常,故将上述5家公司从对标企业样本公司中剔除。为保证一定的样本容量,使对标业绩的统计数据更具备可靠性,公司拟选取龙生股份、浙江世宝、天润曲轴、赣锋锂业、日上集团等5家A股汽车零部件公司补充进对标企业。调整后的对标企业为:

以上调整方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备案。

四、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相关事宜并不违反《管理办法》、《备忘录1号》、《备忘录2号》、《备忘录3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并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6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 2016-064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16年8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风帆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850号)核准,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520,551,081股,发行价格不超过25.90元/股。

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2,425,268股,发行价格29.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482,272,986.4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380,519,686.40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查验,并于 2016年6月23日出具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711787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等规定,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以本次募集资金向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支付470,790,800.00元现金对价,购买淄博火炬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合理利用募集资金,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对不超过8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为控制风险,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且符合下列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为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四、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过程监管。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与财务部会同组成工作小组,根据公司投资产品条件要求、闲置募集资金情况、理财产品收益率情况等,选择合格专业的产品发行主体、理财产品品种,提出投资方案。并经公司财务负责人认可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2.投资实施。经批准的投资方案由公司财务部执行。财务部应编制投资审批表,依次经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批后,方能签署投资协议并支付资金。同时,财务部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科目、台账,指定专人进行账户管理,并制作上述现金管理报表。

3.风险控制。公司购买标的为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理财资金安全。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报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日常监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综合管理部负责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行为进行日常监督与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进展情况。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投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将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8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投资产品仅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风险较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划以不超过8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此次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有利于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不超过8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中国动力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资金管理、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中国动力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中信证券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8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6日

股票代码:600482 股票简称:中国动力 编号: 2016-065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田玉双女士、刘藏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田玉双女士、刘藏会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6日

田玉双女士简历

田玉双女士,女,满族,1966年12月生,河北易县人,1990年8月参加工作,199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河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毕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

1986.08-1990.07 河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学生;

1990.08-1991.11 四八二厂六车间实习;

1991.12-1996.08 四八二厂、金风帆公司工会会计;

1996.08-2000.05 风帆远航公司会计主管;

2000.06-2001.05 风帆集团公司会计主管;

2001.06-2005.11 风帆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2002.12-2007.10 风帆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

2007.10-2008.05 风帆股份公司副总会计师、审计部经理,兼风帆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

2008.05-2010.06 风帆集团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风帆股份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2010.06-2011.09 风帆集团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风帆股份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

2011.09-2016.04 风帆集团工会主席,风帆股份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

2016.04-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风帆集团工会主席,风帆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会主席。

刘藏会先生简历

刘藏会先生,男,汉族,1961年8月生,河北辛集人,1982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连工学院内燃机专业毕业,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

1978.09-1982.09 大连工学院内燃机专业学生;

1982.09-1993.09 河南柴油机厂柴油机研究所工程师、副主任;

1993.09-1998.01 河南柴油机厂柴油机研究所副所长;

1998.01-1999.02 河南柴油机厂副总工程师;

1999.02-2000.01 河南柴油机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主任;

2000.01-2004.02 河南柴油机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兼发动机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2004.02-2007.01 河南柴油机集团公司总工程师;

2007.01-2008.11 河南柴油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2008.11-2012.10 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2012.10-至今 河南柴油机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监事。

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16-066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2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22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22日

至2016年8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第1、2、4项议案于2016年8月6日披露,第3项议案于2016年7月16日披露。上述全部议案的披露媒体均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0、3.00、4.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宝生、李勇、韩军、王建新、周中杰、吴雷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二)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三)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四)登记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00。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联系地址:河北省保定市富昌路8号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312-3208529

传真号码:0312-3208529

邮编:071057

联系人:胡晨 王旭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