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临2016-037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6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
(三)公司于2016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
(四)公司现有董事7名,7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招商证券股票的议案》;
为服务公司向盈利能力较强的新兴行业转型发展的总体战略,为公司转型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满足公司布局新兴行业的资金需求,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于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在公司与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双方指定的交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公司所持有的招商证券股票34,560,000股,每股出售价格为公司出售日当天招商证券股票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出售事宜。鉴于关联方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有意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竞买上述公司拟出售的招商证券股票,同意公司与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签署《关于受让“招商证券”股票之意向书》。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吉贵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规定对该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本议案具体公告内容详见2016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海海盛关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招商证券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16年8月24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海口公司会议室。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中海海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中海海盛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六年八月九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2016-038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于2016年8月3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了本次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
(三)公司于2016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
(四)公司现有监事3名,3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招商证券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出售价格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可以回笼资金,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对公司有利。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九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临2016-039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
出售招商证券股票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交易风险。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向中远海远(广州)有限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6年8月6日,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海盛”、“本公司”或“公司”)与关联方中远海远(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远(广州)”)在广州市签订了《关于受让“招商证券”股票之意向书》,根据此意向书,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34,560,000股招商证券股票,中远海远(广州)愿意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该34,560,000股招商证券股票。
中远海运(广州)是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海运”)的全资下属公司,而中国海运持有公司8.91%股份,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远海运(广州)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未含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中远海远(广州)的关联交易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远海运(广州)是中国海运的全资下属公司,而中国海运持有公司8.91%股份,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远海运(广州)为公司关联方。
2、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国有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严志冲
注册地:广州市滨江中路308号
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滨江中路308号
注册资本:3,191,202,406元
主营业务:水上运输业
主要股东:中国海运是中远海运(广州)的全资控股股东
(2)近三年的业务发展状况
近三年来,中远海运(广州)积极应对航运市场不景气的情况,加快转型发展步伐,积极发展旅游产业、健康产业、航运配套产业及物业管理业务,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如下:
2013-2015年经营指标情况表(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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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所持有的34,560,000股招商证券股票。截止目前,公司所持有的34,560,000股招商证券股票投资总成本约为3,153万元,每股投资成本约为0.91元。公司所持有的招商证券股票已于2009年12月列入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已于2010年11月17日解除限售。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2016年8月6日,公司与关联方中远海远(广州)在广州市签订了《关于受让“招商证券”股票之意向书》。
1、意向书签署方
甲方: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
2、甲方拟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34,560,000股招商证券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权益和义务。
3、乙方愿意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标的股票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权益,并同意承担与之相关的一切权益和义务。
4、甲方出让标的股票的每股价格为甲方出让日当天招商证券股票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
5、乙方愿意以上条所述的标的股票每股价格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竞买标的股票。
6、甲乙双方确认,标的股票出让(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数量、价格、方式、时间)将于获得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后,在双方指定的交易日实施。
7、乙方同意按照证券交易所股票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作为意向受让方届时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竞买标的股票。
8、甲乙双方确认,双方签署本意向书并不构成甲方向乙方出让标的股票的承诺,在遵守证券交易所股票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乙方能否最终受让标的股票以甲方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让标的股票的结果为准。
9、双方同意,如乙方最终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受让标的股票,双方应根据证券交易所股票大宗交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股票交割手续,乙方应向甲方及时支付标的股票受让价款。
10、本意向书自双方盖章并自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即生效。
11、公司认为:鉴于中远海运(广州)的财务状况良好,中远海运(广州)具有及时支付标的股票受让价款的能力。
五、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服务公司向盈利能力较强的新兴行业转型发展的总体战略,为公司转型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满足公司布局新兴行业的资金需求,维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34,560,000股招商证券股票。
如本次交易按照计划得以实施,公司将获得较大金额的资金并在2016年度产生较大金额的投资收益(具体收益将在本次交易正式实施后及时披露)。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6年8月3日,公司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的召开通知和材料,2016年8月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招商证券股票的议案》。公司现有董事7名,7名董事参加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对此项关联交易议案表决过程中,杨吉贵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6名非关联董事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毕文瀚、刘蕾、周斌3名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了此项关联交易,并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项关联交易提案已经公司所有独立董事事前书面认可,并已经依法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履行了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项关联交易出售价格定价公允,可以回笼资金,满足公司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出售3456万股招商证券股票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回笼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向中远海远(广州)有限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中海海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中海海盛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关于受让“招商证券”股票之意向书》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2016-040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24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5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24日
至2016年8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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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的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7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及附件。议案2的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8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及附件。议案3的详细内容请见2016年8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及附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1)及出席人身份证参加会议;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参加会议。
(3)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2016年8月24日下午14:30前进入会场并提供相关证件,召集人和律师依据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册共同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名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终止。会议主持人在表决前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
2、股东或股东代表可以进行参会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必备条件。参会登记办法如下:
(1)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1)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登记时间:2016年8月22日、8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至5时。
六、 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6层公司证券部
邮编:570125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898-68583985
电子信箱:x.b.hu@haishengshipping.com
传真:0898-68581486
特此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法人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96 证券简称:中海海盛 公告编号:临2016-041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经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2016年半年度经营业绩将出现亏损,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568万元左右。
3、本次所预计的业绩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阅或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83.09万元。(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含了出售800万股招商证券股票产生的投资收益2.05亿元)
2、基本每股收益:0.18元。
三、本期业绩预亏的主要原因
1、由于本期公司计提了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了公司本期损益。
2、由于国内外航运市场需求不足、运力供大于求,造成航运市场持续低迷、运价低位运行。
以上原因使得公司本期业绩亏损。
四、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16年半年报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六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