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6-055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7月2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6年8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会董事11人,实际参会董事11人,其中刘昕先生、舒华英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庆峰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半年报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刊登在2016年8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2016年8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修订。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章程修订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刊登于2016年8月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6-057
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 547号《关于核准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1年4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095.38万股,募集资金总额44,52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238.03万元,募集资金净额42,288.97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1年4月28日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1]411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 166号《关于核准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3年4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90,377,024.00股,募集资金总额175,331.4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384.2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172,947.1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3年4月16日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会验字[2013]1538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3)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350号《关于核准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5年8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84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215,186.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0.97万元,募集资金净额210,395.43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15年8月5日全部到位,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325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结余情况
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已结项,2015年度无募集资金项目支出。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已将2011年募集资金账户中全部的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全部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见公司2016年4月20日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2)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结余情况
按照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公司已于2013年5月10日将募集资金款172,947.18万元全部转入公司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已将募集资金账户中节余募集资金(均为利息收入)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将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见公司2016年4月20日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3)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10,882.67万元,包括募集资金净额210,395.43 万元及其他发行费用487.24 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1,441.1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项目投资41,144.17万元,支付其他发行费用297.0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69,251.26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584.75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16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172,026.25万元,其中待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为190.24万元。
2.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2015年收到募集资金后,已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汇通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分行、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杏花支行、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及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鉴于募集资金的使用需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逐步投入,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本公司将不超过1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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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照预定用途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2。
4.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除附表1中列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及附表2中列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情况以外,本公司未发生其他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5.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九日
附表1:
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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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募集资金项目实现效益计算方法:募投项目产品实现的营业收入,扣除相应的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加上营业外收入中的退税收入,并按适用税率扣除所得税后计算得出,其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以及退税收入按该项目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
注*2:项目 1-4 在达产第三年(2015.05-2016.04)的效益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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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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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16-058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16年8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16年8月24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8月23日15:00—8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8月18日(星期四),于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代表人等。
7、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议案的相关内容详见2016年8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
5、登记地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666号;
邮 编:230088;
传 真:0551-6533180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0。
2、投票简称:“讯飞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讯飞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对应的议案序号:本次网络投票不设置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共需对以下一项议案进行审议,其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下午3:00至2016年8月24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5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江涛、杨锐
联系电话:0551-65331880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九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6年8月24日召开的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我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我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本人)承担。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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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