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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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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82 公司简称:广东明珠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本着对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负责任的态度,发扬同心同德,团结合作精神,秉承“致力实业投资,做优做强广东明珠”的经营理念,以“稳健经营”、“风险控制”为核心,强化内部管理,不断提升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努力完成董事会的经营目标。

报告期内主要开展的工作情况及取得的成果:

公司通过进一步集中资源致力于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继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实现项目建设进度稳步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6年5月13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于2016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07号),为保障募投项目(PPP项目)的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及实现项目建设未来盈利奠定了坚实基础;公司通过加强投资管理并适时调整投资结构,实现压缩委托贷款业务发放规模;通过加强与参股公司的充分沟通和协调,公司在2016年上半年收到了参股公司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和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的投资回报;继续发展向金融机构融资的业务,用于扩大贸易业务规模,实现贸易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幅增长;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通过多种渠道依法依规传递公司重大信息,保证与投资者的及时沟通,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660,591.1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9.20%;实现营业利润136,106,046.3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88%;实现利润总额135,376,028.1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4%;实现净利润121,652,762.4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1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2,033,856.5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7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6,409,835.7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46%。

3.1.1主营业务分析

3.1.1.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189.2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贸易类业务量增加及投资弥补专项资金收入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923.83%,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贸易类业务量增加所致;

(3)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0.06%,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部分投资性房地产转入固定资产,提取的折旧从其他业务成本转入管理费用以及中介机构费用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50,475.22%,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74.37%,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支付的PPP项目款项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9.14%,主要是本报告期收回的委托贷款本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86.58%,主要是上期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按照相关协议增加注册资本,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而本报告期没有该收入,以及本报告期增加贷款利息支出、现金分红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 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84.87%,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上年同期发生资产减值损失转回业务,而本报告未发生该项业务所致;

(9)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外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98.75%,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到的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投资弥补专项资金转入其他业务收入核算所致;

(10)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100.24%,主要是本报告期处置固定资产所致;

(11)少数股东损益变动原因说明:少数股东损益比上年同期减少242.34%,主要是本报告期按照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将该公司亏损额全部计入少数股东损益核算所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货币资金变动原因说明:货币资金比上年度末余额增加106.54%,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贸易款项增加及收到投资弥补专项资金收入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比上年度末余额增加54.99%,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贸易类业务量增加,应收贸易业务款项的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变动原因说明:应收账款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36.88%,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照贸易合同约定收回应收款所致;

(4)预付款项变动原因说明:预付款项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84.57%,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照贸易合同约定预付货物款项减少所致;

(5)应收利息变动原因说明:应收利息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21.99%,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委托贷款本金减少相应预提委托贷款利息减少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63.51%,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减少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变动原因说明: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度末余额增加20.43%,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按照协议约定继续支付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款项所致;

(8)投资性房地产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性房地产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24.71%,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9)固定资产变动原因说明:固定资产比上年度末余额增加46.2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及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10)短期借款变动原因说明:短期借款比上年度末余额增加20.8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增加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变动原因说明: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度末余额减少95.70%,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发放上年度末预提职工薪酬所致。

3.1.2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1.2.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2.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1.3核心竞争力分析

(1)拥有优质资产的优势。公司参股的优质铁矿企业,属国民经济发展所必须的资源型产业,近年来为公司获取了丰厚的投资回报,有效地保证了公司效益稳步增长;公司参股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受国家产业政策扶持,前景广阔;公司参股的金融类企业,是国民经济扶持发展的金融服务产业,预计能为公司带来稳定投资回报。公司参与PPP模式合作项目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建设,是当前土地一级开发的创新举措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受到国家大力鼓励和支持,预计能为公司带来新利润增长点。

(2)高效灵活的投资经验。公司近年来主要深耕于投资领域,发展价值投资,积累了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构建了结构简单、低成本的业务模式,有利于公司资本发展多元化经营,达到进、退灵敏,易于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

3.1.4投资状况分析

3.1.4.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的说明

根据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召开的第二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精神,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实施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加至373,604,745.00元,增加后公司持有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出资比例由原来的9.62%减少为7.94%。

3.1.4.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委托贷款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收回委托贷款本金127,500,000.00元(其中收回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本金90,000,000.00元;收回广东鸿源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本金37,500,000.00元),收到委托贷款利息21,878,713.45元。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一年内到期的委托贷款余额20,800,000.00元。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1.4.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1.4.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2016年1-6月份,公司收到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红收益占本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8.43%;收到广东明珠集团深圳投资有限公司的分红收益占本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82%。

3.1.4.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3.2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3.2.1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6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2015年末股本34,174.66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0元现金红利(含税),共派现金17,087,330.00元。派送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为1,887,506,275.88元,结转2016年度。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5月31日实施完毕。

3.2.2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也不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3.3其他披露事项

3.3.1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2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董事长:张文东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