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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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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6-050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志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2016年中期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三、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新设控股子公司参与新能源基金的议案》。

《关于新设控股子公司参与新能源基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满,根据提名委员会的推荐,现拟提名杨志强先生、严中华先生、王良先生、冯东先生、耿生民先生、姚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提名熊伟先生、王琨女士、唐西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将和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见附件。股东大会对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孙合友先生、张志伟先生、独立董事王璞先生将在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孙合友先生、张志伟先生、王璞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就上述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0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杨志强先生,男,出生于1954年12月,电子学硕士。曾任山东大学教师,济南高新开发区积成电子系统实验所副所长兼总工程师、所长,2000年起历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杨志强先生目前是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山东省软件行业协会副理事长。杨志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6,321,200股,与王浩先生、王良先生、严中华先生、冯东先生、孙合友先生、张志伟先生、耿生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严中华先生,男,出生于1966年9月,电子学硕士。曾任山东大学教师,济南高新开发区积成电子系统实验所副所长、常务副所长兼综合计划办公室主任,2000年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严中华先生目前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山东省政协常委、民盟山东省委委员、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理事,曾任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会员,先后获“第二届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第十五届山东十大杰出青年”等荣誉称号。严中华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5,662,400股,与杨志强先生、王浩先生、王良先生、冯东先生、孙合友先生、张志伟先生、耿生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王良先生,男,出生于1963年10月,电子学硕士。曾任山东大学教师,济南高新开发区积成电子系统实验所软件部部长、应用软件部部长、副所长兼总工程师及研发办公室主任,2000年起任本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王良先生目前是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山东省电子学会副理事长、第十六届山东省优秀青年企业家,同时担任中国电机工程学会电力系统自动化专业委会委员,IEC TC57 WG14工作组通信成员,全国电力系统控制及其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配网工作组成员。王良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5, 663,800股,与杨志强先生、王浩先生、严中华先生、冯东先生、孙合友先生、张志伟先生、耿生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4、冯东先生,男,出生于1962年12月,电子学本科。曾任山东大学教师,济南高新开发区积成电子系统实验所硬件技术部部长、副总工程师、副所长兼生产部部长及质管办主任,2000年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冯东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5,642,200股,与杨志强先生、王浩先生、王良先生、严中华先生、孙合友先生、张志伟先生、耿生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耿生民先生,男,出生于1959年12月,电子学本科。曾任电子工业部54所工程师,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教师,济南高新开发区积成电子系统实验所硬件部部长,2000年起历任本公司硬件部部长、研发中心总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监事。耿生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6,990,500股,与杨志强先生、王浩先生、王良先生、严中华先生、冯东先生、孙合友先生、张志伟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6、姚斌先生,出生于1968年2月,经济学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济南金钟电子衡器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车间副主任、设备动力部长、董事,2000年起历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姚斌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0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7、熊伟先生,男,出生于1971年2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法学博士,教授。1992年6月云南大学哲学专业本科毕业,1997年6月武汉大学经济法专业硕士毕业,2002年6月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博士毕业,2005年1月厦门大学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出站,2005年2月至2007年2月美国密歇根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1997年7月起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历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武汉大学税法研究中心主任。2012年6月起兼任湖北丹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3月起兼任湖北鼎龙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熊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8、王琨女士,女,出生于1976年4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副教授。1998年7月南开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毕业,2003年1月香港科技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2003年4月到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工作,历任助理教授、副教授。2010年1月起任清华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2011年1月-2013年12月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博士项目主任。2005和2008年度两次荣获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学优秀奖。2008年6月至2011年6月担任株洲南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监事。2011年7月至今兼任石家庄优创科技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8月至今兼任北京华宇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6月至今兼任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琨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9、唐西胜先生,男,出生于1975年9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研究员。1997年6月解放军重庆通信学院电气工程专业本科毕业,2006年6月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博士毕业。1997年7月至2000年8月南京军区通信部工作,任电源技术教官。2006年7月至2008年9月南京军区通信部工作,任电源技术教官。2008年10月至2009年10月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工作,任助理研究员,2009年11月至2014年9月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工作,任副研究员/研究组长,2014年至今中国科学院电工研究所工作,任研究员/研究组长。主要致力于电力系统稳定与控制、电力电子的电网应用技术、分布式电力与储能、微电网和智能电网等方面的研究与开发。主持了多项国家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国家电网公司等科技项目。在新能源接入下的电力系统稳定与控制、交直流微电网、储能系统方面具有丰富的理论和技术积累,部分研究成果已经实现产业化。发表论文40余篇,拥有国家发明专利10余项,出版译著1本,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唐西胜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6-051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7月28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浩主持。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作出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的实际情况。

二、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提名王浩先生、崔仁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将该提名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候选人简历附后。股东大会对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10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1、王浩先生,男,出生于1949年6月,电子学本科。曾任山东大学教师,济南高新开发区积成电子系统实验所副所长、监事,2000年起历任本公司董事、监事。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王浩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16,313,000股, 与杨志强先生、王良先生、严中华先生、冯东先生、孙合友先生、张志伟先生、耿生民先生为一致行动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2、崔仁涛先生,男,出生于1964年11月,理学硕士,工程技术应用研究员,享受国务院特殊政府津贴专家。曾任山东大学计算机科学系助教、电子工程系讲师,济南高新开发区积成电子系统实验所厂站技术部部长,2001年起历任本公司厂站产品部部长、研发中心副主任,电量与营销信息化事业部经理。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监事。崔仁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300,000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6-053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设控股子公司参与新能源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设立新能源产业引导基金的议案》,山东省临沂市政府联合沂南县政府拟共同发起设立“临沂新能源产业引导基金”,该基金总规模10亿元人民币,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2亿元参与该新能源产业引导基金,并已与沂南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6月24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为加快推动该产业引导基金的设立,同时进一步加强公司同专业投资机构的合作,提高投资管理的专业水平,降低投资风险,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设控股子公司参与新能源基金的议案》,公司拟先与上海上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创投”)合作设立子公司,由该子公司对前述新能源产业引导基金进行投资,公司出资金额不变,仍为2亿元,上实创投出资1亿元。

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新设公司的基本情况

出资方式:现金方式出资

公司名称:上海实积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亿元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国泰路11号1层展示厅B232室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以上信息均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最终核定登记的信息为准。

三、合作方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上海上实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徐有利

注册资本:10亿元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8层(名义楼层为第9层)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30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实创投为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上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创业投资平台之一,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公司与上实创投及上海上实(集团)有限公司均无关联关系。

四、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实创投共同签署《出资协议书》,其中,公司为甲方,上实创投为乙方,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概况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上海实积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目标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责任承担:甲、乙双方以各自的出资额为限对目标公司承担责任,目标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二)目标公司宗旨、经营范围

经营宗旨:通过进行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有关活动,为目标公司及股东获得良好经济效益。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三)注册资本

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为300,000,000元人民币,出资为货币形式,其中:甲方认缴出资额为2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66.6667%;乙方认缴出资额为100,0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33.3333%。

(四)出资时间及违约责任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目标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应于目标公司成立之日起5年内缴足。

目标公司设立的主要目的是对【山东实沂新能源基金(有限合伙)】(具体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下称“新能源基金”)进行投资。

(五)出资的转让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股东会一致同意。经股东会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六)组织结构

目标公司设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各组织机构的职权以目标公司章程约定为准。执行董事会由甲方推荐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是目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目标公司不设监事会,设1名监事,由乙方推荐并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公司设总经理1名,均由执行董事聘任。

(七)各发起人的权利

申请设立目标公司,随时了解目标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签署目标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甲方提出的执行董事候选人经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乙方提出目标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经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通过后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在目标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其他股东应享有权利。

(八) 发起人的义务

及时提供目标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在目标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目标公司受到损害的,对目标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发起人未能按照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目标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或目标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目标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在目标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九)费用承担

在目标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目标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目标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目标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十)合营期限

目标公司经营期限为10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目标公司成立之日。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应依法对目标公司进行清算。清算后的财产,按甲乙双方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十一)违约责任

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其他方支付出资额的5%作为违约金。如目标公司因任一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造成目标公司对新能源基金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的,该等出资违约的股东应承担该等违约责任,并赔偿目标公司因此造成的损失。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目标公司造成的损失。

(十二)合同的变更

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2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三) 争议的处理

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合同的效力

合同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五、新设控股子公司参与新能源基金对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基金主要投向新能源、节能环保、信息技术、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司参与该基金符合公司的发展方向和投资方向,有利于构建与当地政府的合作共赢关系,推动公司能源互联网项目的落地推广,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在能源互联网领域的产业布局。

上实创投作为专业的投资管理公司,拥有优秀的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的基金管理经验,公司与其合作设立子公司,能够为公司带来较好的投资回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六、存在的风险

1、新能源基金目前尚处于筹备阶段,能否达到募集计划尚存在不确定性。

2、新能源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企业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投资后标的企业不能实现预期效益和基金亏损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6-054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定于2016年8月29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8月29日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28日下午15:00至2016年8月2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23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6年8月23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188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6名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杨志强先生为公司董事

1.1.2 选举严中华先生为公司董事

1.1.3 选举王良先生为公司董事

1.1.4 选举冯东先生为公司董事

1.1.5 选举耿生民先生为公司董事

1.1.6 选举姚斌先生为公司董事

1.2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

1.2.1 选举熊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2.2 选举王琨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1.2.3选举唐西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审议《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2.1 选举王浩先生为公司监事

2.2 选举崔仁涛先生为公司监事

上述议题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均需按照相关规定实施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投票结果,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后,公司将于当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董事会会议将选举产生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监事会会议将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6年8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188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会议开始前补交完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39”,投票简称为“积成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选举,议案 1.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议案1.2为选举独立董事,2.01 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 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2,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28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姚斌、刘慧娟

3、联系电话:0531-88061716 传真:0531-88061716

4、邮政编码:250100

特此通知。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0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现持有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积成电子”)股份 股,占积成电子股本总额(378,896,000股)的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积成电子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表示均代表本人/本单位,其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39 证券简称:积成电子 公告编号:2016-055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已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选举林建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林建锋先生将与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即将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10日

附件:

林建锋先生简历

林建锋先生,男,出生于1971年3月,应用电子技术专业本科。1993年8月大学毕业后曾在济南高新技术研究所工作,1994年5月加入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电子系统实验所从事工程技术服务工作,2001年起转岗从事市场营销工作,2003年起历任本公司东南片区经理、华东片区经理,现任公司营销华东大区销售总监。林建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