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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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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9 证券简称:齐星铁塔 公告编号:2016-065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未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尚未出现明显好转,国内传统制造业面临转型去产能的紧迫局面。公司董事会带领经营团队审时度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方针,持续推进各业务模式优化建设,提升运营管理效率,继续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大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8254.81万元,同比增长9.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9.91万元,同比增长2316.50%。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两次书面反馈意见,要求公司就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有关问题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查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公司收到《反馈意见》后,会同保荐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进行分析讨论,积极回复,在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时间内,分别将两次反馈意见回复上报中国证监会。2016年7月29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与Stonewall资源的仲裁案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开庭审理,庭审过程顺利。庭审中,双方专家证人、事实证人、国际定损专家均到庭接受交叉询问。公司律师团一致认为公司提出的各项主张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极有可能获得仲裁庭的支持。根据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要求,双方已将庭后陈述意见上报仲裁庭,但出具仲裁裁决书的具体时间尚不确定。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会计师事务所未出具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 。

证券代码:002359 证券简称:齐星铁塔 公告编号:2016-066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8月8日下午2:00-4:00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7月2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制定《公司高管人员问责办法》及《公司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2.1《公司高管人员问责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公司董事长奖励基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59 证券简称:齐星铁塔 公告编号:2016-067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6年8月8日下午4:00—5:0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7月29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齐星铁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