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公告编码:临2016-46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6年8月9日10时召开了2016年职工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与会职工一致同意选举陈锋利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的职工代表监事。职工陈锋利先生将与2016年8月10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时间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届满时止。
备查文件: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职工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陈锋利简历
陈锋利,男,汉族,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2010年2月至2015年10月就职于长春吉兴房地产有限公司,2015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陈锋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证监会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公告编码:临2016-47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增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2016年8月10日14:5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9日下午15:00 至2016年8月10日下午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方式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邱士杰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8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8,878,458股,占公司总股本321,822,022股的24.5100%。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58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8,878,4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80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3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40,595,0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14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8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8,283,4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895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第七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01选举邱士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票76,786,3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76%;
反对票2,090,9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09%;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36,786,301股;
反对:2,090,957股;
弃权:1,200股。
1.02选举胡国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票76,786,3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76%;
反对票2,090,9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09%;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36,786,301股;
反对:2,090,957股;
弃权:1,200股。
1.03选举王发女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票76,777,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58%;
反对票2,100,2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26%;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36,777,001股;
反对:2,100,257股;
弃权:1,200股。
1.04选举叶伟严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票76,786,3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476%;
反对票2,090,9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09%;
弃权票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36,786,301股;
反对:2,090,957股;
弃权:1,200股。
1.05选举李晓斌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票76,779,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84%;
反对票2,090,9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09%;
弃权票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36,779,001股;
反对:2,090,957股;
弃权:8,500股。
1.06选举潘春霓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票76,779,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84%;
反对票2,090,9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09%;
弃权票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36,779,001股;
反对:2,090,957股;
弃权:8,500股。
1.07选举袁琳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票76,779,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84%;
反对票2,090,9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09%;
弃权票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36,779,001股;
反对:2,090,957股;
弃权:8,500股。
1.08选举章勇坚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票76,779,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84%;
反对票2,090,9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09%;
弃权票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36,779,001股;
反对:2,090,957股;
弃权:8,500股。
1.09选举黄苏华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
同意票76,779,0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384%;
反对票2,090,9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09%;
弃权票8,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36,779,001股;
反对:2,090,957股;
弃权:8,500股。
2、关于第七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选举石建军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票76,394,3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07%;
反对票2,090,9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09%;
弃权票393,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36,394,312股;
反对:2,090,957股;
弃权:393,189股。
2.02选举仇正阳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表决情况:
同意票76,394,31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07%;
反对票2,090,9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09%;
弃权票393,18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8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36,394,312股;
反对:2,090,957股;
弃权:393,189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鹏、朱净萱
3、结论性意见: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国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公告编码:临2016-48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提议召开,并推举由董事邱士杰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章坚勇先生委托独立董事黄苏华女士代为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成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 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
召集人:邱士杰 委员:胡国栋、袁琳
2、 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
召集人:邱士杰 委员:胡国栋、章勇坚
3、 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
召集人:袁琳 委员:黄苏华、邱士杰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
召集人:邱士杰 委员:胡国栋、章勇坚
5、 风险控制委员会组成人员
召集人:邱士杰 委员:胡国栋、黄苏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第八届董事会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经与会董事选举同意邱士杰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请邱士杰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附后)并兼任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邱士杰先生提名,同意聘请李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请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邱士杰先生提名,同意聘请姜琴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提议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并推荐会议主持人的提议函
3、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函
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及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邱士杰,男,生于1976年,本科学历。现为北京天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首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天首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天首财富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兴丰财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公司法人及董事长;2015年8月起任合慧伟业商贸(北京)有限公司法人及董事长;2015年5月起任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内蒙古敕勒川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人及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
邱士杰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
2、李波,生于1976年,大学学历。2007年至2008年就职于香港宏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9年至2013年就职于北京德创开元投资顾问有限公司,2013年至2014年就职于北京谦泰宝象资本投资服务有限公司,2014年7月至今任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李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
3、姜琴,女,汉族,生于1967年,工业统计专业,中共党员,统计师。1988年—1998年在中国核工业总公司国营二七九厂工作。1998年—2012年在白银铜城商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财务部会计、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12年至2013年任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4年12月至今任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姜琴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等情形。其任职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证券代码:000611 证券简称:*ST天首 公告编码:临2016-49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0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提议召开,并推举监事陈锋利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八届监事会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选举陈锋利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时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止(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关于提议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并推荐会议主持人的《提议函》
特此公告。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十一日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陈锋利,男,汉族,1969年出生,大专学历。2010年2月至2015年10月就职于长春吉兴房地产有限公司,2015年至今就职于北京凯信腾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陈锋利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到证监会的处罚,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