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998 证券简称:方盛制药 公告编号:2016-072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东持股基本情况:北京昆吾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九鼎医药”)为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盛制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东,持有公司47,832,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4%。九鼎医药所持公司股份已于2015年12月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九鼎医药拟通过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减持其所持方盛制药股份。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的时间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2016年12月7日前;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时间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16年12月7日前,并且每三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收到九鼎医药发来的《北京昆吾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所持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北京昆吾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2010年6月29日(首次公开发行前),九鼎医药以现金对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九鼎医药持有公司12,264,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81,764,800股增至109,024,800股,九鼎医药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不变,但其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至11.25%。
2015年4月,公司组织实施了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2015-018号公告)。实施送股方案后,公司总股本由109,024,800股增至141,732,240股。九鼎医药持有公司股份数增至15,944,2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5%。
2016年5月,公司组织实施了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详见2016-036号公告)。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由141,732,240股增至425,196,720股。九鼎医药持有公司股份数增至47,832,7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5%。
2016年7月15日,公司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详见2016-065号公告),公司总股本由425,196,720股增至433,258,720股,九鼎医药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不变,但其所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降至11.04%。
截止至本公告披露日,九鼎投资持有公司47,832,7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1.04%。
3、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九鼎医药自2010年6月29日参与公司增资扩股获得股份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方盛制药首次公开发行前向九鼎医药发行的股份
3、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4、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九鼎医药所持方盛制药的47,832,720股股份,即不超过方盛制药总股本的11.04%(若计划减持期间方盛制药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的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2016年12月7日前;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为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16年12月7日前,并且每三个月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同时,九鼎医药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前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即减持价格不低于方盛制药每股净资产的150%(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
7、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是否一致的情况说明:
九鼎医药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东承诺:
“本机构所持有方盛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已发行股份,除本机构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开发售部分股份(如有)外,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机构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机构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方盛制药回购本机构所持有的股份。”
“九鼎医药计划在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 12 个月内减持完毕,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净资产(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的 150%。”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九鼎医药严格遵守并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亦不违反九鼎医药所做出的任何减持相关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九鼎医药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2、九鼎医药承诺:在按照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报备文件
《北京昆吾九鼎医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减持所持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