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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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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6-049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度,公司完成营业收入23.3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7.65%;其中,工程总承包业务完成营业收入16.74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营业总收入的71.63%;实现利润总额10,574.38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20.0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12.94万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下降15.55%。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及账龄增加,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2016年上半年,公司新签订单50.22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124.21%。

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35.68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加1.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26亿元人民币,较年初增加11.33%。

2016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坚持以工程总承包业务为龙头的经营策略,工程总承包业务收入占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营业总收入的71.63%。坚持“全球经营”的理念,努力寻求海外市场机遇并相继签订埃塞俄比亚、阿联酋等重大境外经营合同。继续推进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工作并获得了国务院国资委批复以及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启动设立投资公司工作并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在马里新设全资子公司中国轻工业武汉设计工程马里有限公司,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报告期该新设子公司暂未开展生产经营。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严晓俭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6-046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15日(星期一)下午2:00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1215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0名,董事陆琨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袁莉女士代为表决,董事叶维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徐秋红女士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严晓俭先生主持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选举严晓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严晓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徐大同先生、陆琨先生、张一弛先生、高凤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李文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叶维琪先生、李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李志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陆琨先生、李文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

5、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高凤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李芸女士、张一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因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对公司两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4.392元。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6.91元。

关联董事严晓俭先生、徐大同先生、张建新先生作为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7、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6日

一、董事长简历:

严晓俭先生,195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投资咨询专家,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法定代表人。严晓俭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截至2016年7月31日,个人持有公司697,852股股份。

二、战略委员会委员简历:

严晓俭先生,简历同上。

徐大同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英国皇家特许建造师。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委员。徐大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截至2016年7月31日,个人持有公司494,146股股份。

陆 琨先生,196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职称。曾任上海国际信托贸易公司副总经理,上海汽车公司副总经理,上海现代物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上海百联商业连锁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上海新路达商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陆琨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个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一弛先生,196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导师。曾任《经济科学》编委、Journal of Chinese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副主编和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Quarterly编委。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创新与创业中心主任;华管理学院组织与战略管理系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北京中搜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大力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1101.SH)独立董事。张一弛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的股份。

高凤勇先生,1970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南开大学金融系硕士。现任上海滦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力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首席执行官;北京力鼎富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河南晟世鼎鑫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河南百川畅银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力鼎凯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力鼎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上海晋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陕西建设机械股份有限公司(600984.SH)监事。高凤勇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的股份。

三、审计委员会委员简历

李文祥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立信会计学校教师,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财务经理,上海远东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业务经理,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中国证监会第一、第二、第三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现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上海市注册会计师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外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李文祥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的股份。

叶维琪先生,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民建会员,硕士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上海实业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上海寰宇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宁波富邦精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768.SH)董事;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叶维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个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李志强先生,1967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法学硕士,一级正高级律师,国际律师协会理事、环太平洋律师协会法律执业委员会原副主席,十届全国青联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外事委员会委员、金融证券业务委员会委员、WTO专业委员会委员、上海市证券业协会法律顾问团成员、上海国际商务法律研究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上海市杰出青年协会理事。上海第八届“十大杰出青年”。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仲裁委员会委员、英国皇家仲裁员协会会员,上海国际经济贸易研究所特邀研究员。现任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0958.SH)独立董事;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0648.SH)独立董事;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603899.SH)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李志强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的股份。

四、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简历

李志强先生,简历同上。

陆 琨先生,简历同上。

李文祥先生,简历同上。

五、提名委员会委员简历

高凤勇先生,简历同上。

李芸女士,1964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中共上海市卢湾区委常委、宣传部长,中共闵行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现任中共上海报业集团党委副书记;解放日报社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李芸女士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个人未持有中国海诚的股份。

张一弛先生,简历同上。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6-047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15日(星期一)下午1:15在上海市宝庆路21号公司121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4人,监事杨建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肖丹女士主持召开。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肖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2、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对公司两期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4.392元。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6.91元。

3、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6年8月16日

监事会主席简历:

肖丹女士,1973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现任中国轻工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企业管理部主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肖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个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002116 证券简称:中国海诚 公告编号:2016-048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分别于2012年3月和2014年3月推出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首期第一批股权激励计划,期权代码:037585)和《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首期第二批股权激励计划,期权代码:037646)等两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两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股票期权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公司董事会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016年6月20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决定以总股本408,243,411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如公司在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之前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实施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6年7月29日实施完毕。

2016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一、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派息后的行权价格P=P0-V=4.692-0.30=4.392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期第一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392元。

二、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派息后的行权价格P=P0-V=7.21-0.30=6.91元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过本次调整后,公司首期第二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6.91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发表以下意见: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及首期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6日